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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一个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社会问题,作为欧盟及世界经济强国的法国也未能幸免于难。贫困不仅仅指物质上的匮乏,而且包括了个人或家庭的总体生活条件。西方学者通常将贫困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类,法国学者在研究本国贫困问题时,使用相对贫困线作为划定贫困人口的标准。一般将贫困线定为法国国民中等收入的50%或60%,贫困线会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上升。
二战后,随着经济的快速恢复,法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到20世纪70年代,大规模的贫困现象得以消除。但70年代石油危机带来的经济冲击导致了新贫困阶层的出现,随后,贫困率的下降进入了一个缓慢期。近年来,法国贫困率一直徘徊在13%左右,贫困人口总数迫近800万。其中儿童和青年人成为贫困的主要受害者,单身家庭、单亲家庭和多子女家庭相较其它类型的家庭更容易受到贫困的侵袭。低收入的在职贫困者数量上升,失业者更是在贫困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造成如此严重的贫困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于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所提供的能带来经济收入的机遇不充足,导致人们难以就业或者所获得的劳动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是个人主观上不愿意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摆脱贫困,或者是丧失了劳动能力。
为了防止贫困问题的恶化,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反贫困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护易于陷入贫困或已经处于贫困境地的弱势群体,以防止贫困人群的扩大和贫困程度的加深;进行国土整治,实行区域发展政策,以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制定实施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反贫困措施,直接针对贫困人群,对症下药;建立专门的国家反贫困机构领导反贫困斗争,并和民间团体相互协作,组织开展反贫困行动。
法国政府应对贫困问题的各项政策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是消除贫困的基本保障,为反贫困斗争提供物质和财政基础,同时要注重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弱势群体竖立起一道保护屏障,防止其陷入贫困或贫困状况加剧;反贫困斗争“以人为本”,对贫困人群实行“扶助+开发”的政策,并注重提高贫困人群的自我认识,促使其积极参与到反贫困斗争中,主动脱离贫困。
另一方面,法国在反贫困中也遇到了挑战:经济危机之后经济恢复缓慢,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就业市场情况不容乐观;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弊端突显,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赤字增大,经济活力受到影响;政府寻求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却步履维艰。面对这些挑战,法国政府需要出台更加有效的政策并加大改革力度。
尽管社会制度和贫困情况有所不同,我们仍然可以从法国的反贫困斗争中获得启示,推进我国的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