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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指标作为操作工具和最终目标联系的桥梁,在货币政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有效性直接决定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1996年,为了适应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人民银行结束了信贷规模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指标长达十年的历史,转而调控货币供应量,将M1作为中介指标,同时以观测M0和M2作为辅助。在调整后的最初两年里,货币政策在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货币供应量是否适合继续充当中介指标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探讨货币供应量目标制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展开研究,选取了1996年至2005年相关经济变量的季度数据,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中介指标的选择标准,从“三性”的角度系统评价了我国当前的货币政策中介指标——货币供应量的有效性。在得出货币供应量目标制有效性较弱结论之后,又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探讨了未来我国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取向。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回顾了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相关理论和历史演变;第二部分是研究的重点,分别从可测性、相关性和可控性三个角度实证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指标的有效性。其中,在研究相关性时,首先对货币供应量与最终目标的长期关联度进行协整检验,其后在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基础上,运用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技术得到了我国货币政策的短期动态效应和时滞大小,从而全面揭示了货币供应量与最终目标间的关联关系;在研究可控性时,将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问题转化为对货币供给内生性的研究,并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找到了影响我国货币供给的经济变量,从而为评价中介指标的可控性提供了有力的论据。实证结论表明,作为中介指标,货币供应量在可测性、相关性和可控性上均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导致其有效性已经大大降低。第三部分在分析通货膨胀率目标制局限性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向利率转化。但鉴于我国当前尚未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际情况,建议作为过渡,可以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纳入中介指标体系,辅佐货币供应量完成中介指标的使命。最后利用历史数据论证了“泰勒规则”对我国实施利率目标制提供参照尺度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