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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实行精准扶贫。为了实现202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国家发布了多项扶贫政策,其中包括了通过金融扶贫手段,来加快农村脱贫进程。目前,贫困地区农民发展遇到的障碍就是资金来源问题,农民缺乏农业生产的投入资金。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缓解农村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和保障水平。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农村的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产业发展滞后,加之农村贫困人口数量重多,导致广大农村地区脱贫速度缓慢。在国内众多合作金融组织中,贫困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我国金融扶贫的重要方式,自2006年试点开始以来,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在我国部分省份发展迅速,并且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户脱贫致富。四川省是全国第一批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省份,在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功能不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明显缺位的情况下,近几年来,四川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和成效,给当地百姓带来了产业发展资金,带动贫困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加速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但同时,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在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定位模糊、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创新、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缺乏有效地金融监管等。另外,作为扶贫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四川省的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具体取得了什么样的扶贫效果、如何评价它的扶贫绩效,以及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扶贫效果、运行绩效究竟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然是现阶段亟待研究的问题。因此,本文针对现有情况,依据2011年-2015年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对贫困村资金互助社的检测数据以及2015年7月-8月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广元市旺苍县、南充市仪陇县和乐山市沐川县实地调研所得的数据,采用双对数回归的方法,对四川省贫困村资金互助社运行中所产生的扶贫效果进行了评价,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了对贫困村资金互助社扶贫效果有影响的九个主要因素,并计算出其影响的比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贫困村资金互助社扶贫效果较为明显,但是制度的不完善、人力资源匮乏等及因素对扶贫效果的发挥仍有一定的限制作用,本文结合安岳县舒适村的案例对此进行了分析。对此,本文提出对策建议:加强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内部管理;强化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外部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加深农户对资金互助社的认识;简历联结机制,拓宽农户贷款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