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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的关键时期,也是矛盾与问题的突发期。因而,我们更为需要有益的经验来指导我们今后要走的道路。近代中国史上的宪政运动正是这样一场可以为当前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的建设提供十分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的运动。因此,深入细致地对近代中国宪政运动进行研究既有理论上的意义,又有实践上的意义。回顾历史,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清末宪政运动;二是,辛亥革命与北京政府时期的宪政运动;三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宪政运动。虽然,近代中国的宪政人付出了巨大之努力,但由于种种制约之因素,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存在着种种之局限性,宪政之理想始终无法实现。究其原因,通过文化角度之反思,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人治”传统是制约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法律文化因素;第二,自然经济体系是制约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经济文化因素;第三,单一权力中心是制约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政治文化因素;第四,宗教信仰的缺失是制约近代中国宪政运动的宗教文化因素。由于有如此之多的因素之制约,导致了近代中国宪政运动存在着诸多之局限性,但是这并不有碍其为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之建设提供宝贵之经验和重要之启示。概而言之,所能得到的经验和启示主要包括:第一,要继续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宪政的法律文化基础;第二,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宪政经济文化基础;第三,要全面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宪政的政治文化基础;第四,要特别重视社会主义宪政文化培育奠定宪政理念基础。最后,我们还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制度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必须要思考的问题是根据西方宪政之经验和我国传统之文化,是否可以走出一条更为出色的走向人类政治文明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