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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中央政府制定了4万亿投资计划,地方各级政府为筹集配套资金,纷纷绕过《预算法》中不允许地方政府自行举借债务的规定,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举债主体大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膨胀,债务风险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为摸清底数,2011年和2013年,国家审计署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规模庞大、借债主体多元、资金来源与使用结构复杂,借、用、还不规范,乱象丛生,债务风险逐渐显现。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地方政府债务治理思路,2014年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赋予了省级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权利,要求其在国务院规定的债务限额内按照“自发自还”的要求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举借债务,同年国务院发布了43号文,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三类清理,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责任进行“确权”。通过存量债务的清理和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期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债务由以银行贷款为主置换为以债券为主也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少,地方政府债务得到展期,举债成本下降,地方政府债务的偿付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债的唯一渠道,但迫于现实需要,还是有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明股实债、政府购买和PPP等隐性方式进行变相举债,对此,中央政府在近几年接连下发了一系列文件,通过规范政府行为、加大问责和考核力度、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大债务监管力度等手段来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力图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漏洞,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地方政府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出于发展经济的渴望,确实是有举债融资的需要,不同的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使得其债务融资有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目前的债务风险管理体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债务风险监测和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上缺乏顶层设计,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不健全,政府预算刚性约束不足。新时代下,面对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政府减税降费和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发力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受限但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如何在满足地方政府合理举债融资需求进而保障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的情况下,更加有效的做好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工作,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灰犀牛,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去探索和分析。要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需要对债务风险进行识别和有效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对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进行具体的评价,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债务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题是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防范,围绕这个主题,本文进行了以下研究:一是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其防范的理论分析。分析了地方政府举债和债务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成果梳理的基础上,对债务、公共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指出地方政府债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根据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数据的可得性,选择以狭义的地方政府债务作为债务风险的主要研究对象。接着用财政分权理论解释了地方政府存在以及举债的必要性,进一步分析指出由于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委托代理关系和财政幻觉效应等因素使得地方政府具有过度举债的冲动,进而产生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要运用风险管理相关理论,从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预警等方面对债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二是较为全面系统考查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演化。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和全国人大报告、财政部以及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数据,对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来源及支出结构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规模庞大,结构复杂,虽然新预算法出台前后通过法律法规的密集出台,从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债主体、举债渠道、资金使用、信息公开、考核问责、风险防控、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约束,对地方政府债务乱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和整治,赋予了省级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的权利,但总体来说,由于债务存量规模大、债务增量增长快、债务资金使用及管理方式粗放,债务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债务风险依然突出。三是评估了地方政府债务短期流量风险和中长期存量风险。选用债务负担率、负债率、偿债率、财政负担率和土地负担率5项指标对2016年我国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了评估后,通过收集汇总全国30个省级政府2012-2017年的面板数据,运用KMV模型对我国省级政府债务“入不敷出”的流量风险和“资不抵债”的存量风险进行了评估,流量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当前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了债务流量风险。在引入地方政府存量资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债务风险测算结果显示各省份债务中长期风险相对于债务短期流量风险呈下降趋势,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在地方政府债务流量风险的评估中,本文构造了债务流动性杠杆率,通过理论推导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流动性杠杆率和地方政府债务“入不敷出”的流量风险之间的关系,并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两者高度相关,证明了债务流动性杠杆率是衡量债务流量风险的一个较好的指标。四是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根据美国、日本和德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了国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本文通过提出假设,即体制因素、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应债能力、市场化因素是影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为了验证假设是否成立,选择财政分权程度代表体制因素、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代表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因素、地方政府可偿债能力代表地方政府应债能力、市场化指数代表市场化程度因素,根据2012-2017年全国30个省级政府的相关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体制因素、地方政府行为因素、地方政府应债能力和市场化程度均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重要影响。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德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经验的研究,提出我国应该从下沉地方政府举债权、规范债务资金使用、增强信息公开和健全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四个方面来借鉴国外的经验做好债务风险管理。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结论,本文对防范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建议:一是要深化政府间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合理匹配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来理顺财税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财力来源和支出责任,通过完善税种设置、规范转移支付和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来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此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要尽快完成转型,建立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盈利能力,改变过度依赖政府的现状;二是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通过改进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机制、加强问责追责来改变地方政府的过度举债冲动,通过硬化政府预算约束,增强信息透明度来打破中央政府的救助预期;三是要完善债务风险管理体制,通过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条例、完善信用评级法律法规体系来健全债务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专业的债务管理部门切实履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构建科学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债务风险做到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危害进一步扩大化;四是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机制,进一步丰富债券品种,扩宽债券投资人和资金来源范围,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便于公众监督,保障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做好政府信用评级,保障债券还款来源,避免偿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