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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肺癌为我国高发肿瘤。肺癌的治疗目前包括手术、化疗、放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及中医中药。内分泌治疗在肿瘤的治疗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尤其在乳腺癌及前列腺癌中,可以获得较好的疗效。1982年美国病理学家Chaudhuri等[1]首先报道了肺癌组织中雌、孕激素受体存在。后来相继有较多学者采用免疫组织化学、Western印迹及RT-PCR等多种检测方法证实肺癌患者的肺组织中存在雌激素受体及孕激素受体。Mollerup等[5]发现,非小细胞肺癌肺癌组织中雌激素受体(ER)阳性表达率显著高于鳞癌、小细胞肺癌等其他病理类型。但是目前国内外不同研究中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在肺癌组织中的阳性表达率仍有较大差异。ER、PR的表达与肺癌预后的关系也已有较多研究,但是目前没有确切的结论[9-12]。迄今为止,ER、PR与肺癌的相关性以及与其预后的关系尚未明确,许多观点仍有待进一步的探讨。骨骼为肺癌的常见转移部位,骨转移后的骨相关事件严重影响肺癌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存期。肺癌出现骨转移后中位生存期为6-10个月,1年生存期为40%。肺癌骨转移的机制目前尚无定论,发现肺癌的骨转移机制已成为目前重要且紧迫的任务。众所周知,容易出现骨转移的肿瘤主要有乳腺癌、前列腺癌及肺腺癌。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已经明确为内分泌相关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对原发病灶及骨转移均有效。目前已有研究发现乳腺癌骨转移与乳腺癌组织雌激素受体的表达相关,雌激素受体表达阳性率高时骨转移发病率高[13]。在肺癌的各种病理类型中肺腺癌的骨转移发生率最高,骨转移常见部位为脊椎及骨骼的干骺端。Onoe等研究发现ERmRNA在骨髓中有高水平表达,在股骨干骺端和腰椎的骨松质的表达高于股骨干骨密质。可以看出ER表达率高的病理类型与易出现骨转移的病理类型均为肺腺癌,雌激素受体在骨髂的高表达部位与肿瘤容易出现骨转移的部位相对应。作者考虑是否肺腺癌的骨转移与其癌组织中ER的表达相关?目前国内外均无相关的研究。PR为雌激素调控基因产物,是ER功能、活性的标志,C-erB-2为与ER表达相关的受体,在乳腺癌及胃癌中目前为靶向治疗的检测指标,且与肺癌预后相关。故作者将PR及C-erB-2亦纳入观测指标。[目的]检测ER、PR、C-erB-2在肺腺癌患者肺癌组织中的表达,对比不同亚组ER、PR、C-erB-2的表达是否有差异。进一步探讨上述受体的表达与肺腺癌骨转移是否相关,并对ER、PR、C-erB-2的表达与肺腺癌患者生存期及出现骨转移的时间进行多因素相关分析。在临床工作中能够早期发现肺腺癌患者容易出现的骨转移的高危人群,并对肺腺癌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法]1.通过免疫组化(IHC)的方法检测96例肺腺癌患者术后肿瘤组织标本的ER、PR、C-erB-2的表达水平,通过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检测方法对C-erB-2为阳性表达的标本进一步验证。观察ER、PR、C-erB-2的表达在不同性别、T分期、N分期及TNM分期的亚组间有无差异。2.将不同亚组肺腺癌组织ER、PR、C-erB-2的表达与分期、分化程度、出现骨转移的时间、总生存时间进行相关性分析。3.观察肺腺癌肺癌组织的ER、PR、C-erB-2的表达之间是否有相关性。4.比较肺腺癌患者骨转移组与非骨转移组ER、PR、C-erB-2的表达,观察有无差异。[结果]1.ER、PR、C-erB-2在肺腺癌的肺癌组织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达。ER、PR在肺腺癌中的阳性表达率分别为23.9%、21.8%,应用免疫组化检测C-erB-2阳性表达率为11.4%,应用FISH检测C-erB-2阳性表达率为6.3%。2肺腺癌中ER、PR、C-erB-2的表达在不同性别、不同T分期、N分期及TNM分期的组别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应用FISH方法检测C-erB-2的表达结果示在不同性别、T分期、N分期及TNM分期的组别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ER及C-erB-2阳性表达组肺腺癌的分化程度差,ER及C-erB-2阴性表达组肺腺癌的分化程度较好,差异有统计学意义ER(χ2=4.617P=0.032), C-erB-2IHC(χ2=4.210P=0.040), C-erB-2FISH(χ2=5.531P=0.019)。ER及C-erB-2阳性表达者,病理多为低分化腺癌或中分化腺癌。应用免疫组化和FISH检测C-erB-2对不同组别间的比较结果无影响。3.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平均生存期在ER和C-erB-2阳性和阴性表达组之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性别组之间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平均生存期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分化程度的肺腺癌与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总生存有关,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T分期及N分期与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总生存有关,T分期、N分期越低,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总生存时间越长。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R阳性和阴性表达组之间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平均生存期无统计学意义(P>0.05)。应用免疫组化及FISH检测C-erB-2对出现骨转移的时间及平均生存期结果无影响。4. ER、PR和C-erB-2的表达在骨转移组及非骨转移组之间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分别为0.34,0.60,0.26),应用FISH检测C-erB-2的表达在骨转移及非骨转移两组间的差异亦无统计学意义(P=0.65),但骨转移组上述受体一旦表达,表达程度均较高,多为++或+++,而非骨转移组上述受体表达多为+,因阳性例数较少,无统计学意义。[结论]1.ER、PR、C-erB-2在肺腺癌原发病灶中有一定程度的表达。2.应用FISH方法检测C-erB-2的阳性表达水平低于应用免疫组化的方法检测的阳性表达水平,但应用两种检测方法检测C-erB-2在不同亚组之间的表达均无差异。3.ER及C-erB-2为不良预后因素,阳性表达的ER及C-erB-2提示肺腺癌患者出现骨转移的时间较早,总生存时间较短,预后不佳。4.应用免疫组化方法检测肺腺癌原发灶癌组织ER、PR、C-erB-2的表达与腺癌是否出现骨转移无相关性。应用FISH方法检测的C-erB-2表达水平与肺腺癌是否出现骨转移亦无相关性。[意义]肺腺癌为内分泌相关肿瘤,且表达C-erB-2。提示内分泌治疗及靶向治疗在肺腺癌的治疗中可能占据一席之地。肺腺癌的发展趋势应为多学科的综合治疗。肺腺癌组织中ER、PR及C-erB-2的表达与肺腺癌是否出现骨转移无相关性,但进一步研究应观察肺腺癌患者骨组织中受体的表达是否与骨转移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