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用人制度改革是我国人事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将逐步替代行政计划机制,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作为物质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资源,无疑也将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机构组织类别,是我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在国家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代理工作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综合性服务的制度。人事代理制度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即单位只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则由代理机构负责。人事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同时也是人才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标志。
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行有其必要性: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二是适应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需求;三是较传统人事管理制度有绝对优势;四是只有通过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才能建立起一套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人尽其才的社会化管理体系。
在我国最开始实行人事代理制的是一些没有人事独立管理权的小型、私人企业和单位,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学校、医院都开始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区普遍推行人事代理制,其中有些企事业单位及高校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但是,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社会上缺乏对人事代理制的认同、被代理人员分散和管理难度大、人事代理业务范围狭小和功能单一等等。
本文通过对我国人事代理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待遇、管理、激励、岗位四个方面的分析,指出当前我国人事管理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的重点。围绕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对人事代理制度基本含义、特征、原则等进行分析研究,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制度在创造宽松的有利于人才合理使用与流动的用人机制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通过与美国和日本有关人事代理模式的分析比较,提出一些值得我国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结合了国内某大学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实践。
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构建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制度管理模式“坚持好两个原则、实施好三个转变、处理好四个关系”的总体思路,即系统优化和民主法治原则;实施工作观念由“官本位”向“客户本位”转变、实施效能取向由制度优势向服务优势转变、实施服务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处理好流动性与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在编”与在“在册”的关系、处理好人才所属与人才所用的关系、处理好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关系。并就如何实施人事代理制度开展对策研究,提出了相关的一些配套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