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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采用外业调查和室内控制环境燃烧实验相结合的办法,以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为研究区域,测定并计算了主要林型地被物未分解层和半分解层燃烧过程中CO2、CO、CxHy、NO和SO2的排放因子及释放量,并从气体排放特性的角度分析了不同森林可燃物燃烧性的异同。用最低显著性差异法(LSD)进行了不同森林类型气体排放量差异显著性检验。研究表明:各林型地被物燃烧过程中气体排放以CO2为主,五种气体排放量平均值存在显著的差异(P<0.05),但各气体之间差异程度不同。不同林型地被物可燃烧气体排放特性分析表明:燃烧过程中气体排放均以CO2为主,燃烧不充分时,CO排放量明显增多;CO排放曲线呈双峰形;燃烧过程气体排放量达到最大值时间最短的是CO,最长为CO2。大、小兴安岭地区地被物CO2、CO、CxHy、NO、SO2排放因子平均值分别3.159、0.311、0.007、0.005、0.019。大、小兴安岭地区各林型地被物试样燃烧过程单位质量气体释放量差别不大,CO2、CO、CxHy、NO、SO2释放量平均值大兴安岭地区地被物分别为1001.70 mg·g-1、233.80mg·g-1、4.10mg·g-1、7.77 mg·g-1、8.10 mg·g-1;小兴安岭地区地被物分别为1200.56 mg·g-1、118.02mg·g-1、2.66 mg·g-1、2.06 mg·g-1、8.21 mg·g-1。比较了大、小兴安岭地区5种不同林型(白桦林、落叶松林、蒙古栎林、山杨林、樟子松林)地被物燃烧过程气体的排放量,并运用最低显著性差异法(LSD)进行了不同地区、不同分解层气体排放量、排放因子及释放量差异显著性检验。研究表明:5种林型地被物CO2、CO、CxHy、NO、SO2在不同地区的排放量、排放因子和释放量平均值都有一定的差异(P<0.05),但差异显著性不相同。其中大、小兴安岭地区的樟子松林半分解层5种气体的排放量均存在显著差异(P<0.05)。白桦林的未分解层、蒙古栎林和山杨林的半分解层、樟子松林的未分解层和半分解层5种气体的排放因子差异性一致,均为显著(P<0.05)。白桦林的未分解层、蒙古栎林和山杨林的半分解层、樟子松林的未分解层和半分解层5种气体的排放因子差异性均为显著。研究结果将为进一步开展森林可燃物燃烧气体排放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