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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自然风险,发展低碳农业经济,推进农业生产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已成为实现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目标。尽管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各地区为推动低碳农业经济的发展,初步探索和推广了一些低碳农业生产模式,但学界多数研究认为农业领域内低碳措施的落实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其可能的问题一方面存在于低碳农业发展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杂乱无序的特征之中,另一方面在于低碳农业的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面对此种状况,这表面似乎看来是缺乏一套良好的工作机制去加以推动,而背后的根本原因可能在于缺乏对低碳农业性质的深入理解,以至于找不到构建低碳农业激励机制的钥匙。现有研究成果不乏触及低碳农业本质特征的真知灼见,只不过需要将其置于适当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中加以归纳、演绎、整理和深化。为此,本研究试图引入联合生产的理论视角和概念框架考察低碳农业生产的本质特征,改用生态经济联合产品的多投入多产出范式分析低碳农业生产的绩效水平,在此基础之揭示低碳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安排所表现的激励关系,以此展开了关于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基于以上考虑,在搜集、查阅和吸收多领域、各学科成熟的理论基础上,运用联合生产的概念框架重新审视低碳农业生产的技术特征和经济学本质,围绕“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和“低碳农业激励机制有效性”两个关键问题,构建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研究的理论框架。文章首先通过构建农业碳计量体系,对低碳农业联合产出的碳产品产量进行测算,进而将碳计量结果、经济农产品与要素成本纳入联合生产的框架内分析农业生产的投入产出关系,以此评估低碳农业生产的绩效水平。其次,针对低碳农业激励机制设计的作用机理,实证检验机制失灵可能的问题所在,通过考察农户参与低碳农业生产的行为变化、决策特征、努力成本等,分析、检验和确定导致低碳农业激励机制失效的关键因素,以期探讨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目标绩效改善与机制优化的可能性。最终,基于以上研究工作,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业生产整体表现出正的净碳汇效应和良好的环境外部性效益。基于构建的农业碳计量体系,测算出抽样调研农户在各类农业项目经营均实现了碳汇量的盈余。其中,碳产品产出结构差异比较明显,导致这些差异的途径源于农业联合生产过程中以CO2、CH4和N2O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植被、土壤固碳,经过多番测算、分析检验,结果表明研究所构建的农业碳效应分析框架和计量体系是有效、可行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若区分不同农业生产项目(农作物类型)和不同低碳农业生产模式(技术集成类型)对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分析发现,在碳总量指标、碳密度指标、碳汇强度指标、联合效益指标、联合效率指标等不同评价方法下,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评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的本质实则是农产品、碳产品与要素投入之间某种关系的综合,是一个“生产率”的概念体系,无论是绝对指标还是相对指标、绝对绩效还是相对绩效,它们都是绩效评价的组成部分。(3)在同一类型农业项目不同生产模式下,不同评价方法的结果基本一致,其中粮食作物中M33模式、木本经济作物中M31模式和草本经济作物中M34模式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达到最优。整体来看,技术集成固碳减排模式(M3)在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个方面达到联合生产绩效最优。通过对比分析可知,构建最优前沿面开展数据包络分析,对低碳农业联合生产效率进行评估,是科学评价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相对可靠方法。(4)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绩效水平整体不高,实现有效生产的农业项目占比较低。其内在影响因素在于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的冗余,更深层机理在于农户的行为选择。免耕、秸秆还田和粪肥配施措施有助于土壤碳库保持良好的固碳效果,且标准化的技术集成更有利于农业生产实现固碳减排,而推广、引导农户经营木本经济作物将有助于提升碳汇产品的产量,这说明推动农户不断参与低碳农业生产建设上来,实现低碳农业技术采纳的有序集成,是改善低碳农业发展绩效的关键路径。(5)现行低碳农业激励机制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但作用有限仅呈现出弱激励特征。一方面,主要表现在调研地区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的绩效水平偏低,说明现行低碳农业激励机制尽管使得农户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低碳农业生产建设,但参与的积极性尚且不高。另一方面,在碳产品不可观测的情境下,农户进行低碳农业联合生产的努力程度与期望农产品的关系更为紧密,而对碳产品的生产表现出较弱的积极性,这使得政府与农户的期望利益目标发生偏差,导致机制激励相容性较差。(6)低碳农业激励机制的“失灵”导致了信息不对称情境下代理人农户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问题。一方面主要表现在农户低碳农业技术采用的行为意向与实际行为发生“背离”。另一方面表现在农户虽然对参与低碳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积极性,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积极地开展低碳生产行动,其态度与行为发生“背离”。因此,在参与性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两个条件难以得到满足的情境下,无论政府设计何种激励措施,均无法选择相应的报酬来激励农户进行低碳生产努力行为实现其自身期望效用的最大化,最终导致低碳农业激励机制的失灵。(7)导致低碳农业补偿机制“失灵”的具体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碳产品不可观测的情境下,低碳农业补偿机制的激励功能缺乏一定瞄准性,部分农户在进行低碳农业生产时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其二,由于农户进行碳产品生产的努力程度及其经济价值难以显化,使得农户在农产品生产任务和碳产品生产任务之间的努力成本产生替代关系,农户的经济理性引发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其三,由于现行补偿机制的刚性特征,使得补偿政策最终难以维持激励相容的约束条件,长期以往导致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因此,建立农业“碳补偿”形式的政府与市场双主导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补偿契约激励效能优化的关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