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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制度是农村一切问题的核心。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到国家建设和城镇发展的公平和效率。1979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相对独立的经营权,使农民逐渐成为独立的财产主体,获得了对自己劳动力的支配权,其利益同土地经营好坏直接联系起来,农业的生产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入,其在特定阶段的制度绩效已经渐渐释放殆尽,其特有的制度局限性也就显露:一方面从产权理论的角度而言,它是不完整的、残缺的;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不成熟时期推行的,它实际上是一次不完全的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缺陷。并且目前也表现出与农村经济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应和矛盾的情况,亟待发展和完善。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在第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增多,加上一直以来农业生产的收入相对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因此大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或从事非农产业,从农业转移到了二三产业上来。同时,农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需要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按照我国当前平均的、分散的土地承包方式,一方面无人耕种或者低效率耕种,另一方面无地可种或者无上规模的土地可种。只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土地承包调整才能满足规模经营的用地需求和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对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思考,通过对农村土地制度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研究,试图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找到出路。本文首先简要综述了国内外相关理论和我国学者对农村土地产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研究情况,奠定了本文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基础,对当前的研究现状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从中寻找可借鉴的经验和结论。其次,阐述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背景,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它的推进必须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这一大背景相联系,摸清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背景,才能真正了解土地流转的成因、动力和推动方向。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历程经历了四个阶段,当前仍处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阶段。接下来,本文概括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问题。经过24年的时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渐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序流转,基本特点概括起来有:参与主体多元;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农户之间的流转主要采取委托代种、转包、转让、互换等形式,而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流转主要采取反租倒包和股份合作制形式;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区域差异较大。在论文第五部分,通过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配套改革区之一——成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梳理和成都市三个典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案例分析,总结其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的经验。早在2003年成都就已经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改革,着力于统筹推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改革与制度创新。成都市认为,城市经济发展迅速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而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是明晰的产权。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则根源于市场经济不发达、生产资料要素产权不清晰。因此,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被批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后,成都市着手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即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以此构建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收入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始了有组织、有序成片的流转。总的来看流转面积呈增加趋势,且增长迅速。成都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有过诸多摸索,其中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一大亮点。本文分别从地区概况、流转方式、流转效果、案例评价四个方面,对成都三圣乡红砂村“[公司+基地+农户(股农)]×科技”模式、邛崃市羊安镇汤营村“股权+红利+工资”模式、以深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的成都温江模式进行了详细剖析和综合比较。这三种模式的共同点是都采用股份合作制这一流转方式,都是沿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路径方向进行的,生产力的发展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促进了制度变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以价值形态的股份代替实物形态的土地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安排,首先有效地弥补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残缺,其次土地股份合作制改变了农村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形成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方式。三个案例的不同点在于股份合作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存在差异。本文认为随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强和改革深度的扩张,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表现形式和实现途径是不同的,这三个案例代表了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不同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阶段的模式,其中是有经验值得借鉴的。最后借鉴成都经验,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对策:一、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和权能,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前提;二、在长期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的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要素本身所涵的经济潜力;三、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的趋势;四、完善法律程序,实践土地制度深度突破;五、明确各级政府职能,有针对性的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配套服务,缩小改革差距。本文撰写的基本研究方法是以文献研究、案例分析为主。通过各种途径大量搜集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的资料,运用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对其进行比较分析。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分别讨论分析成都市三个典型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案例,并从共同点和不同点两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这对于认识和研究成都市土地股份合作流转以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建议参考。由于写作时间以及作者知识积累和理论素养有限,本文存在不足之处:首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数据统计较少、较分散,本文的论证观点缺乏系统的数据支持。其次是本文主要基于成都市经验进行的案例分析,其结论不具备较强的普遍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