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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什么?国家为什么存在?我们为什么要服从法律?也许这并不是三个问题,而实际上只是一个问题。因此,本文回到这些概念或范畴产生的历史背景中去,通过对“权力神授”思想向“权源于法”思想转向原因的分析论证以及对两种观念的确切思想内涵及其当初所欲达成的制度目标的重新审视和评估,力图在建构权力、国家、法律三维立体的逻辑框架的同时揭示法律最高权威的确定的历史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