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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E?Stiglize)曾有一个著名论断:“21世纪影响世界进程和改变世界面貌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农业工业化和农村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城镇化的发展能够带来社会经济关系的剧烈变动,更驱动城乡地域土地利用的根本性变革,并由此引发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问题。城镇化一方面表现为一部分农业劳动力转化为非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另一方面表现为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和农村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从而导致城镇人口的增多和城镇用地的扩大,同时农村集体土地也面临着如何重新配置问题。城镇化必须以土地作为依托,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是人口的聚集,基础设施的建设,都必须通过土地重新配置来实现。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呈现。为了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本文采取了土地发展权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作为整篇文章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为基石提出了解决城镇化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矛盾的对策。土地发展权简单讲就是发展(开发)土地的权利,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要求在开发土地的同时要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因此,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土地资源进行高效利用的同时,保护土地资源对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本文以土地发展权和土地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石,从土地利用入手对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资源保护进行了法律研究,分析了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了土地资源保护的相关措施。本文主体分四部分阐述。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城镇化的概况及其与土地资源保护的关系,主要对城镇化涵义、特征以及意义进行了分析,并且论证了城镇化与土地资源保护的辨证关系;第二部分引入了土地发展权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对土地发展权的含义、渊源、价值理念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土地发展权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同时阐述了土地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以及其与城镇化的关系;第三部分,从土地利用、城镇扩展占用耕地、土地污染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我国目前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保护出现的问题;第四部分则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法学思考,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