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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工收集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1~2007年披露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到的项目对自愿信息披露进行衡量,本文系统分析了代理成本对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的影响以及自愿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通过研究,论文得出以下结论: 1.代理成本对自愿信息披露的影响 通过四种方式衡量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越高,自愿信息披露的程度越低。除此之外,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越高,管理者对与公司价值密切相关的广告、研发费用以及与管理者在职消费相关费用披露的可能性越小,披露的程度也越低。 2.自愿信息披露与管理者薪酬绩效敏感度 绩效改善相同的情况下,管理者自愿信息披露的程度越高,其薪酬改善越多。但股东并非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涉及到的项目给予同等程度的关注,股东更关注的是与公司未来价值密切相关的广告费和研发费以及可能被管理者用于在职消费的办公费、业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披露这些费用对改善管理者薪酬绩效敏感度有着重要作用。 3.代理成本、自愿信息披露与审计师行为 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越高,审计师越有可能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收费也越高;上市公司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自愿披露的程度越高,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审计收费也越低。除此之外,通过进一步分析,本文还发现,自愿信息披露对审计师行为的影响受到代理成本的制约。 本文丰富了自愿信息披露、高管薪酬以及审计师行为方面的文献,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已有研究对自愿信息披露的衡量主要采用某一权威机构对信息披露的评价或管理者盈利预测等。这类考察方式更多地只侧重于财务会计信息在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而本文采取的衡量方式,不仅包括了可以用于资本定价的信息,还包括了能对管理者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的信息。 第二,现有文献主要从公司治理角度对自愿信息披露进行考察。有别于前人的研究,本文从代理成本角度对管理者的自愿披露行为进行了考察,并证实了代理理论对管理者披露的假设,即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越高,管理者自愿披露的程度越低,丰富了自愿披露方面的文献。 第三,有别于前人从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关系角度考察审计师的公司治理功能,论文检验了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以及自愿信息披露对审计师出具审计意见以及收取审计费用的影响,并且检验了不同代理成本作用下自愿信息披露对审计师行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