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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理论的提出,非营利组织逐渐成为公共领域多元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面对治理过程中的挑战,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改革与政府治理的重要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迅速发展,但是在整体层面上,在两者之间深度、长远合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阻碍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良好合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外在因素分析,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双重管理体制过于严格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阻碍两者合作关系的建立;从内在因素分析,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认识不足、干预过多,非营利组织自身能力不足、公信力不高,难以满足政府对合作伙伴的要求,阻碍了两者合作关系的建立。同时,在制度建设和政府支持方面,通过对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对比分析,找出我国的差距和可以借鉴的地方。本文共分为5章。第1章主要是理论分析,阐述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必要性和合作优势,并运用治理理论分析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治理模式下的角色与功能,即政府是服务购买者和合同监控者,非营利组织是权力分享者和服务提供者。第2章概述了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发展的现状,分析了造成两者合作困境的内外因素,并进行原因分析。第3章从制度环境和政府态度两大方面,对比分析美国、英国、日本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关系,给予我国一定的借鉴。第4章通过对“青岛市市南区你我青少年健康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类非营利组织)与政府机构合作的案例分析,总结其合作成功的原因和经验,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双赢合作关系的建立提供思路。第5章提出了促进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关系发展的对策,既要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体制,为两者合作提供外部条件,又要政府主动转变观念、信任非营利组织,搭建沟通平台,还要非营利组织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提高公信力,处理好政企关系,培养志愿者队伍。通过这些措施建立起有利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稳定发展、良性互动、互利双赢的合作关系,实现“善治”,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