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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查阅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入手,了解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再结合我国当前村委会直选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提出研究村委会直选中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可行性。 其次,根据我国村民自治、村委会直选和“党管干部”的理论与实践,找出这三种制度的演变规律,提出了在目前的法律和制度架构下这三种制度和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村委会直选中经常出现村民自治和“党管干部”之间的矛盾,这对矛盾也直接影响着选举的大局。从全国选举的大量案例中发现,贿选现象、宗族、黑恶势力渗透选举、部分地区选民意识淡薄等现象在我们现阶段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普遍存在,必须加以改进。通过对这些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他们的应有作用,可以消除或避免这些现象的产生。 最后,作者提出了在不改变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解决矛盾的思路和方法,即通过合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解决出现的矛盾,在选举前要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全力保证选举的正常进行,并在选举中要体现“党管干部”原则,让真正符合民意、素质较高的候选人当选为村委会干部,切实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让自治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