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加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是时代的呼唤。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的重要战略,而社会安定是和谐社会的体现之一。和谐社会尊重人权,倡导人人平等,充分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被写入宪法;2007年,十七大报告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值得尊重和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本篇论文基于刑事法一体化的思想,整合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被害人学、刑法学等刑事法学在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上的研究成果,经过多维度地思索,就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提出自己的对策。本文在写作中贯彻的主线是:犯罪被害人概述——国外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状况——我国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分析——我国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现状——加强我国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对策。本文由导言、三个主要章节和结语组成。第一章主要对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进行概述。首先研究犯罪被害人的定义,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发展历程,然后对犯罪被害人的特征、类型以及权利进行了分析,接着研究国外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状况,通过借鉴,最后对我国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展开分析,认为这是人权保障的需要,刑事司法公正的需要,预防犯罪的需要。第二章对我国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的现状进行了研究。现阶段,我国犯罪被害人被明确赋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以《刑事诉讼法》为根据,文章对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阶段犯罪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梳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看到法律规定与现实的差距,呼吁进一步完善犯罪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和保障机制。而在我国社区矫正方面,现有社区矫正以矫正对象为中心,欠缺与犯罪被害人的互动,犯罪被害人基本上没有任何地位。因而,我国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第三章在前面两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国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对策。本文认为,可以通过构建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借鉴和实践恢复性司法来加强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