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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也随之增多,新问题的多发性使得法律在解决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问题时变得捉襟见肘。在司法实务中,法院认定此类问题时也标准不一,存在司法上的混乱,使得网络环境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法明确的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既不利于对商标权的合理保护,也不利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正常经营从而影响我国方兴未艾的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因此如何正确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对网络环境中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合理规范,从而更好的促进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成为本文论述的出发点。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具有很多新特点,其虚拟性、隐蔽性、多发性、以及损害后果的扩大性,都在很大程度上对商标权人对其商标的有效维护带来了挑战。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传统的商标侵权行为中是否应当完全免除其责任,也开始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从相关的诉讼案件中可以看出,司法实务中也逐渐认可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一定条件下的商标侵权责任,但是对其具体的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别。因此,应当在深思传统的商标侵权理论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完善,引入商标间接侵权理论来有效的解决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问题。第一章是对网络商标侵权和商标间接侵权理论的概述。介绍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及其特点,以及本文所要论述的重点。同时对商标间接侵权理论作了比较完整的概述,包括商标间接侵权的概念、类型和制度发展,并进一步论述了我国引入商标间接侵权制度的必要性。第二章介绍了网络环境下关于商标的间接侵权的认定问题,主要是商标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和网络环境中商标的合理使用。在商标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部分详细介绍了网络服务提供商构成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第三章是针对实践中两种典型的商标间接侵权主体,即搜索引擎服务商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一些具体问题所做的论述。介绍了两者的概念,对理论界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司法案例对于争议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第四章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商标保护的一些建议。在论述当前理论不足以支撑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建议构建我国的商标间接侵权制度,并在制度中针对特殊主体,例如网络服务提供商,制定商标间接侵权的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