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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使全世界所有的公共管理部门开始尝试利用崭新的理论工具对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其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其中以发达国家最为典型。他们尝试挣脱过去以往的官僚制理论的束缚,期望不仅使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还能使他们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另外,中国政府开始进行行政改革,截止到2004年的时候,我国总理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中央党校的发言上提出的,至此之后,这一概念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然而,当时人们还没有对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但是,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总会想出解决的策略。直到2006年召开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我国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提出不仅要对社会管理作进一步强化,还要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此外,在我国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又突出了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并于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进一步对行政体制做出改革,建设一个政企分开、结构良好,且令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的重要机制之一,海事体系有着集人员权益、船舶治理和安全管理等义务,因此,在其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起对其执法能力以及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这样看来,为了能够不断完善海事机制,加强海事体系的服务水平,维护海事一贯的良好形象,必须要全面加强海事局在体系公共服务的水平。鉴于此,本文为了进一步提升海事执法人员在应对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本文针对辽宁海事局进行了研究。本研究论文在相关理论基础上,以辽宁海事局为例,研究其中执法人员公共服务的现状,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目前辽宁海事局存在的问题包括公共服务意识不足、公共服务机制不健全、信息技术和平台应用受限以及人员结构和能力素质不能满足,经过分析发现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缺乏现代的公共服务理念、缺乏有效的培训方式、缺乏有效的制度机制等,针对这些分析得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对应的建议和措施,不仅要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自身意识,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从而提高他们的公共服务技能,此外还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辽宁海事局的公共服务能力。本研究不仅为进一步解决当前辽宁海事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提供有效参考,同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提出了提高海事执法人员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