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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究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信息透明与抗生素使用的关系,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监管提供理论支撑和循证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监管的信息透明,丰富促进抗生素药品合理使用的相关策略。 方法: (1)研究以“透明选择-改变双向路径模型”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 (2)采用分组随机配对队列的政策研究方法,对试验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组随机配对,在控制混杂因素(包括机构等级、机构床位数、服务人口数、门急诊人次数、年总收入、医生数量、医生文化程度等)后,将条件相近的两家卫生院归为一对,20个实验对象共分为10对,并将每对中的两个卫生院随机放入干预组和对照组。随后对干预组卫生院进行用药信息公开的相关干预,为期1年。最终,对各结果指标1年来的变化情况进行平行对照和前后比较的分析评价。 (3)处方数据均来自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处方系统,选取“抗生素处方率”“二联抗生素处方率”“口服抗生素处方率”“注射抗生素处方率”“限制或特殊使用抗生素处方率”以及“基本药物抗生素处方率”六项指标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4)通过对各指标的改善或恶化的频次及变化幅度进行统计计算,探索机构层面各指标处方率的变化。利用双差法(DID)建模,在控制了机构(包括床位数、年药品收入和医生人均工资)和患者(性别、年龄、参保与否)相关混杂因素的基础上,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从处方层面评价用药信息透明的干预对抗生素相关各指标的使用情况的影响。 结果: (1)对照组和干预组在机构床位数、全年药品收入和医生人均收入三个特征变量上差异无显著意义(P>0.05)。对照组和干预组患者平均年龄都在30岁左右,以青中年为主。男女性别比基本平衡,两组干预前后的参保(包括新农合和医保)比例均在80%左右。总体来说,对照组和干预组在机构和患者层面上均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2)在用药信息透明后,干预组改善医院数最多的指标为“限制或特殊使用抗生素处方率”(10家);对照组则为“注射抗生素处方率”和“基本药物抗生素处方率”“抗生素总体处方率”(9家)。尽管干预组总体上来说改善的频次多于对照组,但对两组之间变化的频次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发现无统计学差异。在改变幅度上,对照组和干预组均有4个指标的改善幅度大于恶化幅度,对照组和干预组改善最多的指标幅度分别为6.81%和7.11%,恶化最多的指标则幅度分别为2.81%和4.34%。 (3)对各结果指标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在控制了患者性别、年龄、参保情况以及机构床位数、全年药品收入和医生人均收入等混杂因素后,用药信息公开的干预措施使得干预组的处方中使用抗生素的概率为对照组的1.007倍(校正OR值为1.007,95%CI为0.955-1.063,P=0.788);使用二联抗生素的概率为对照组的0.816倍(校正OR值为0.816,95%CI为0.766-0.868,P<0.001);使用口服抗生素的概率仅为对照组的0.895倍(校正OR值为0.895,95%CI为0.821-0.976,P=0.012);使用注射抗生素的概率为对照组的1.048倍(校正OR值为1.048,95%CI为0.994-1.104,P=0.084);使用限制或特殊使用抗生素的概率为对照组的0.975倍(校正OR值为0.975,95%CI为0.915-1.039,P=0.438);使用基本药物抗生素的概率为对照组的1.041倍(校正OR值为1.041,95%CI为0.987-1.097,P=0.140)。 结论: (1)用药信息透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基层医疗机构抗生素不合理使用现象,但总体上来说效果不明显,需要进一步分析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 (2)建议:一是设计科学合理的用药信息透明制度推动用药信息透明的制度化、常态化;二是通过合理用药意识、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相应的激励惩罚措施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在用药信息透明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三是提高公开信息的可理解性、易获得性和可信任度来吸引患者对公开信息的兴趣,提升患者参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