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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乡村要振兴,不仅要有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民收入稳定、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也要有存量用地来进行村庄规划建设,从而实现富美新农村。但目前我国农村大量资产还处于闲置未利用状态。例如,以宅基地、耕地、林地和四荒地为主的闲置土地,以季节性和常年闲置的农房等农村闲置资产在农村大量存在。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利用方式较少、一户多宅超标现象严重、退出机制不畅等因素导致土地荒废和农房闲置现象发生。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村闲置房屋至少有7000万套,农村居民点空闲闲置用地面积达200万hm2左右,且这个数字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还在增长。这些农村闲置资产未盘活利用,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庄的规划建设,阻碍着乡村振兴的进程。2015年,全国选取33个试点县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截止2018年底,试点地区有14万户农民退让闲置宅基地,面积总共8.4万亩,这些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存量用地。因此,盘活利用农村的闲置资产,可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本文通过对河南省淇县实地入村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并结合农业和土地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目前淇县农村闲置资产的现状、形成原因以及影响,同时借鉴国内的盘活利用经验,为探索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式提供参考。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通过图书馆网上资料库,检索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充分了解关于农村闲置资产方面的相关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为本文打好理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表和问卷调查表,结合在部分地区实地访谈,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支撑自己的主要观点;通过案例分析法,发现并深入探讨农村资产盘活利用的难点和瓶颈,学习借鉴先进典型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研究结论具备一定的实用性,能为其他地区的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供参考。
乡村要振兴,不仅要有农村集体经济使农民收入稳定、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也要有存量用地来进行村庄规划建设,从而实现富美新农村。但目前我国农村大量资产还处于闲置未利用状态。例如,以宅基地、耕地、林地和四荒地为主的闲置土地,以季节性和常年闲置的农房等农村闲置资产在农村大量存在。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利用方式较少、一户多宅超标现象严重、退出机制不畅等因素导致土地荒废和农房闲置现象发生。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村闲置房屋至少有7000万套,农村居民点空闲闲置用地面积达200万hm2左右,且这个数字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还在增长。这些农村闲置资产未盘活利用,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庄的规划建设,阻碍着乡村振兴的进程。2015年,全国选取33个试点县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截止2018年底,试点地区有14万户农民退让闲置宅基地,面积总共8.4万亩,这些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存量用地。因此,盘活利用农村的闲置资产,可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本文通过对河南省淇县实地入村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并结合农业和土地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目前淇县农村闲置资产的现状、形成原因以及影响,同时借鉴国内的盘活利用经验,为探索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式提供参考。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通过图书馆网上资料库,检索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充分了解关于农村闲置资产方面的相关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为本文打好理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表和问卷调查表,结合在部分地区实地访谈,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支撑自己的主要观点;通过案例分析法,发现并深入探讨农村资产盘活利用的难点和瓶颈,学习借鉴先进典型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研究结论具备一定的实用性,能为其他地区的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