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历史长河中,官、民关系源远流长。自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和政府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从政府管理的视角来看,和谐社会本质上即是政府与公民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治理的社会。在全球化进程中,政府与公民关系,更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全球化“游戏”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更应强调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因此,本文以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实质与问题为研究主题,希望从中找到建立良好的政府和公民关系的有效途径。本文从政府与公民关系中紧密联系的“政府”和“公民”的概念研究入手,总括了政府和公民关系的主流理论,通过研究我国政府和公民关系的的总体发展状况及其历史变迁,着重分析了我国三个阶段的政府和公民关系即: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政府和公民关系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这与当时小农经济的社会基本形态、中央集权的政治架构和官本民末的政治文化是分不开的;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的政府完全包办公民的、个体绝对服从国家的官主民从的关系,这与当时新中国初期面临的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是分不开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开始了经济导向型的政府管理模式,加之市场经济的“社会本位”的观念的深入民心,经济、社会的变革都对政府的职能和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型的政府和公民关系正在逐步形成。从而揭示出当代中国社会政府和公民关系的实质,即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接着分析我们今天构建的和谐社会,当以人文精神为基本理念,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同时应强调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并以个体的生活幸福为终极目的。和谐社会中的政府应该以服务优化作为行使管理职责的指导思想,提高政府在公费教育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服务、科技服务、公共设施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不同阶层的需求,最终达到一种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统一。因此,本文的中心论点是:当代中国社会政府和公民关系的实质是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我们要追求的也是这样一种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统一。笔者旨在通过分析探究,寻找存在的问题进而去寻找可供解决的方法。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当代中国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实质做了系统分析,得出的重要结论就是:新型的良好的政府和公民关系必定是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统一。只要政府职能的转换到位,继续缩小政府的行动范围,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强化诸如法律秩序、社会治安、.基础教育、宏观经济环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政府基本职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全力推进政治化民主进程,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强公民社会的建设,必将促进政府与公民的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最终实现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