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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年来,许多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因参与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而遭到证监会或者财政部处罚的现象似乎已经屡见不鲜。2015年6月,嘉寓股份IPO财务造假案被曝光,公司27名董监高受到相应处罚,公司前董事长田家玉被市场禁入。嘉寓股份一案暴露出在中国公开上市的企业之中,其会计信息的虚假程度已经不容忽视,并且进一步暴露出市场对会计信息质量监控力量存在一定的薄弱性。进一步值得关注的是嘉寓股份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一体型的设置模式成为会计信息虚假的导火索之一。由于市场主体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因此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企业债权人以及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意义重大。因此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现状的一系列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关理论和实证检验,本文通过对2014-2016年沪深A股的2280个观测样本值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以实证结果支持相关结论。首先,本文根据刘少波、马超(2016)关于经理人独立程度异质性研究的相关结论,提出了经理人独立程度异质性概念和三种类型(同一型、附属型和独立型)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意义与测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契约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进一步进行经理人独立程度异质性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其次,在考虑股权集中度与高管薪酬水平两个调节变量后,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高阶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分别进行股权结构调节作用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以及高管薪酬水平调节作用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接下来,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提出研究结论,并且从经理人独立程度、股权集中度以及高管薪酬水平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经理人独立程度异质性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高管薪酬水平对于两者的正向关系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股权集中度对于两者的正向关系有重要的强化效果。本文的研究结论一方面丰富了相关文献和理论的研究成果,为异质性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另一方面对于通过提高经理人独立程度、优化股权结构设计、合理设计高管薪酬激励,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