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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委托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要求进行创作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理论上,通常将委托创作关系下所产生的成果称之为委托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限于该条文的高度概括以及缺少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明确规定,在该法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上一直争论不断。另外,在委托作品的产生和使用阶段,或由于当事人对一些重要的合同内容缺乏明确约定,或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少明确、统一的规定,委托创作双方经常会产生各种纠纷与冲突。为了解决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对委托作品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和法律问题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梳理,以阐明相关概念,弄清有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涵义,从而较为准确的处理好各种争议与纠纷。本着这个目的,本文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方法,比较法方法等对委托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论述与讨论。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六章,三万余字。第一章是对委托作品进行概述。理解和把握什么是委托作品,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作品,故笔者先对作品的概念和构成条件进行了介绍,然后,对委托作品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分析。针对实践当中经常会发生委托作品与合作作品、职务作品以及法人作品等概念的混淆,笔者着重进行了委托作品与这些作品的辨析。通过介绍合作作品、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总结出委托作品与这些作品的联系和区别,从而为准确把握和认定委托作品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是承上启下的章节。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论述思路,笔者在该章里对委托作品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和描述,以便读者能够清晰的了解本文所探讨的重点。按照第二章所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委托创作合同、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争论以及委托创作合同双方的权利冲突。笔者在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中,分别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三章对委托创作合同进行了分析。按照研究分析某一类合同的通常顺序,笔者首先对委托创作合同的性质进行了讨论,通过对主要两种争论的分析,认定委托创作合同的性质属于承揽合同。然后在讨论委托创作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过程中,对一类特殊的委托创作合同——应征作品合同进行了专门说明。接着对于委托创作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一些重点条款分别进行了讨论。最后,笔者对委托创作合同的主要纠纷及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讨论的是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争论。笔者主要从法条理解和法条适用两个方面进行展开,分别对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性质、法条的某些表述、著作权归属的内容以及委托人使用作品的权利等问题涉及的争论进行了讨论,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第五章考察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时,受托人的著作权与委托人享有的某些权利产生冲突的几种主要形式,如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冲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冲突以及摄影作品底片归属冲突等等。笔者通过结合司法判例与操作实务,对这些冲突展开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指出这些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立法上存在不足。第六章是解决问题的章节。通过上述三章的详细论述,笔者认为解决委托作品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减少纠纷和冲突的发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当事人加强对委托创作合同相关事项的约定;二是借鉴国外的立法,逐步完善我国委托作品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