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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是我们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立、科学涵义、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作出的科学概括。它也是我们深入研究江泽民党建理论上创新思想的根本指导思想。 江泽民在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进程中,对党的建设思想做出了一系列的创新,如在党的历史方位的判断上,在党的性质和先进性问题上,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在党的思想路线上,在党的领导上,在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上,在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上,在党风和廉政建设上,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在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总目标上等都有所创新。这一系列创新构成了一个系统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党建理论创新的集中体现。本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江泽民党建的创新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实践基础、产生和形成的历史过程、以及对“怎样建设党,建设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创造性的回答,初步探讨了这一思想的内部架构和内在联系,客观地再现了这一思想体系的大致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