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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盐业专营体制由来已久,但古时候的专营制度侧重于保证国家财政,现代专营制度则定位于消除碘缺乏的长远目标,因此两者有本质上的差异。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内碘缺乏病的消除,我国的盐业专营制度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以至于到了必须进行改革的程度。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的布局,除引言、结语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理论阐释。该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古代盐业专营制度的概况和现行专营制度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现状考察。从相关资料的引证可以看出,盐业专营制度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围绕专营制度的争议也不断增加。不少人提出应该适时改革我国的盐业专营制度。此部分也是提出问题的阶段。第三部分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经济法评价。该部分指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在本质上属于行政部门垄断,是属于政府失灵的产物。要解决我国盐业市场发展的难题,必须要走出政府失灵——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循环。这是属于分析问题的阶段。第四部分为改革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现实价值。此部分指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改革具有经济学和社会学上的必要性,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行性,因而是能够进行的。此部分属于解决问题阶段的一部分。第五部分为我国盐业专营制度的改革构想。文章指出,改革我国的盐业专营制度,首先就要取消政企合一的体制,然后在盐业市场进行市场化改革。主要包括在盐业生产领域取消定点生产制度、在流通领域取消准运制度和定价销售制度等等。除此之外,还应当在改革专营制度之后,加强对食盐的价格、质量以及流通渠道的监管,防止私盐对食盐市场的冲击。这部分内容也是属于解决问题的阶段。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文章指出,改革专营制度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对其进行改革必然会遇到阻力,但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就能达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