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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为刺激经济复苏,首次批准发行2000亿的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发代偿。而后,于2011年10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省市为试点地区,在中央规定的规模内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开闸与试点,意味着我国地方政府今后将走上市场化融资的道路。地方债发行的意义在于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而且对于我国治理地方政府庞大的隐性债务,开展阳光融资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国行政、经济体制不完善加上地方政府的债务存量巨大,使得尚处于新生阶段的地方债面临种种考验,背后隐藏着种种风险,需要我们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为此,本文的目的在于对我国发行地方债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研究,并指出信用风险是地方债最大和最根本的风险。本文在研究相关地方债风险理论和我国地方债发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地方债存在的风险种类。特别地,本文运用了KMV模型,以上海、湖南和青海三个省市为范例证明和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在的信用风险。其余风险主要包括行政、经济体制风险,地区经济差距扩大化风险和道德风险。关于如何能解决以上地方债的问题,本文认为美国和日本这两个代表不同政治体制国家的发债和债券监管经验可以给予我国很多启示,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最后,在结合发达国家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上文提过的各种风险,希望能各个击破,一一提出配套的体制改革和风险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