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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提出更多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我国政府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有行政审批制度分散行使审批权的方式,带来了时间长、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这严重制约了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自主性。因此,在以简政放权为符号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再次成为改革的关键内容;其中以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行使为方案的改革,成为改革的突破口。2015年3月,中央编办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中央编办发[2015]16号),探索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的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拉开帷幕。本文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为研究对象。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图改变以往分散行政行使审批权的审批模式(尽管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批窗口进行了物理式集中,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审批权的行使方式),形成全新的行政审批界面。对于这一新生的改革现象,首先应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进行恰当的理解,其涉及到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组织架构重组,以及审批流程革新等要素;而这些要素正构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创新界面。同时,改革的合法性基础、改革动因也是理解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重要方面,本文对此也做了一定阐释。在改革的预期效应上,简政放权背景下的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体现了对效率、公平等行政价值的关照,同时也试图使政府履职注意力的重心朝着监管与服务偏移。正是这些全新的行政审批改革意涵,使得改革试点受到更多的关注。本文对江苏省南通市、盱眙县的改革试点进行观察并获得一定经验材料,梳理出改革试点的发生逻辑,并从组织架构重组、业务流程再造、相对集中范围、人员管理方式等几个方面做了具体阐释。改革试点的创新思路与举措,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推广积累了经验,也为我们理解这一新生改革提供了鲜活样本。最后,本文运用变革管理理论,对改革试点进行了多维度的考察。以往关于改革的研究多侧重于对“目的——效果”两极的关注,而忽视了对改革过程的关照。事实上,只有从改革生命周期展开考察,才有助于对改革进行把控,使其不偏离目标设定而达到预期效果。本文借鉴变革管理的分析框架,对改革试点分阶段进行回顾和考察,得出了一定的理论归纳并提出相应控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