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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产业,各国政府越发地关注金融业在本国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多地选择在某一特定区域聚集,并且通过协调合作等方式从事生产和交易活动,因而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金融集聚,金融集聚跃然成为现代金融产业组织的基本表现形式。从世界范围来看,纽约、伦敦和东京的金融中心集聚区显著促进了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在一些新兴的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和香港,国际性金融中心的建设提升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中国大陆而言,如北京的金融街、上海的陆家嘴和深圳已经成为国内极具代表性的金融集聚地,这些地区都集中了众多国内外优质的金融资源和优秀的金融机构。金融集聚区创造了巨大的经济财富,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集聚程度较高的地区,金融集聚能够显著促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因而研究长三角金融集聚的发展状况就显得非常具有价值。基于国内外学者对金融集聚问题的相关研究,笔者发现对区域内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成果仍不多见,毕竟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最终要落实到城市这个基点。本文主要对区域内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因素展开研究,并针对影响城市金融集聚程度的这些因素提出相应的政策含义,这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金融集聚的研究,更在实践上对区域内金融集聚程度的促进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金融集聚有助于促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本文在金融集聚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基础之上,通过构建2004-2012年长三角共3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模型,并运用最小二乘估计法,对长三角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基础设施建设、地区生活水平、对外开放程度、金融机构规模、从业人员规模、通信基础以及教育程度这七个基础变量对金融集聚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地区生活水平、从业人员规模和通信基础这三个基础变量对金融集聚的影响作用最大。另外,本文的实证结果与以往研究学者得出的相关结论所不同的是,对外开放程度对金融产业集聚的影响为正,而对金融资源集聚的影响为负;教育程度对金融产业集聚的影响为负,而对金融资源集聚的影响为正。综合长三角金融集聚的发展状况和实证结论的分析,本文最后主要从政府金融主导、金融机构选址以及金融人才培养三方面给出了提升城市金融集聚程度的政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