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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随之不断提高。人们迫切希望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得以解决,让每天必须面对的安全饮食问题不再困扰公众的生活。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进行研究,对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性、稳定国民不安的情绪、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采用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和实证的方法等研究方法,分四部分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般理论问题。食品安全是一个较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更为全面的概念,从过去的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到后来的符合安全标准,人们的食品的要求产生了一个质的提高。政府监管对食品安全的作用和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当今时代,人们越来越寄希望于强有力的政府监管。第二部分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历史考察与比较法分析。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都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因此,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问题上,应当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第三部分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分析。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监管主体职责划分不清、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监管空白、检验设备缺乏和能力较低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和信息传导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第四部分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如下看法:一是坚持和完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职责划分方式,但在职责的具体划分上应当逐渐细化,以保证各监管阶段能够无缝衔接,使食品安全监管为一个完整的全程监管状态。二是完善责任追究的立法依据,以加强司法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补充作用。三是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配套措施,笔者对建立食品质检员上岗证制度、引导健康的消费倾向、以及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的建立和资质认定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