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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关系是代议制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代表与选民之间实现良性互动,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维护政府合法性。本文通过研究美国议员与选民之间比较成熟稳定的互动模式,分析其存在基础、保障机制、运行规则,进而在中美代表制度差异性比较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探讨改善我国代表与选民之间互动的举措。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首先介绍选题的缘由和理论、现实意义;然后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总结前人研究的主要观点、流派和不足;继而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及思路、创新之处和不足;最后界定本文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从而使本文的研究能够准确定位在核心概念上,为全文的分析打下基础。第二部分:美国议员与选民互动模式的基础。本部分以美国议员与选民之间存在密切互动为基本假设,从四个方面来说明这种密切互动模式存在的基础,包括:一、理论依据,在阐述西方政治思想家对代表与选民关系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美国议员与选民之间存在着一种有自由裁量权的委托-代理模式;二、制度基石,美国议会无限制的任期和优厚的待遇制度为议员创造了连任的诱惑,选民直接参与的选举制度为议员与选民保持互动提供了驱动力;三、法律保障,20世纪70年代的国会改革为规范议员行为和开放国会及其成员信息提供了法律依据;四、文化土壤,美国独特的政治文化培育了民众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议员高度的对选民负责观念。第三部分:美国议员与选民之间三种互动模式。本部分分析了议员与选民互动在议员、选民和中介组织三个不同对象的主导下展现出来的内容和特点。在议员主导下,议员们受选票驱使,致力于做好联系选民、为选民办事、服务选区三方面工作;在选民主导下,选民面对议员主要是获取信息,并就各种现实问题向议员利益表达;在中介组织主导下,大众传媒和利益集团发挥桥梁作用,利用强大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将议员与选民连接起来,让公共利益得以更好地传达。第四部分:代议制下中美代表与选民互动的差异性比较。从代议制视角来看,中美代表与选民在关系模式、产生方式、工作性质、履职条件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分析政治制度中这些制度性、物质性和环境性因素是推动我国代表与选民互动机制的基础。第五部分:美国议员与选民互动模式对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启示。本部分是全文的最终落脚点,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部分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一是完善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进选举制度,强化代表“对选民负责”的理念;落实候选代表介绍环节,方便选民联系代表。二是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制度改革,推动代表专职化,保障代表功能发挥;建立制度化的双向交流模式,保持代表的代表性;完善代表履职保障,确保选民联系落到实处。三是多渠道推动公民政治参与,发挥执政党的引导作用,营造参与型政治文化;创新政治社会化,培育公民政治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