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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愈来愈快,城市的扩张导致了集体土地大量被征收为国有。由于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诸如:补偿标准低、安置单一等等,使得农民利益受损,从而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使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该项工作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探讨,本文以延安市宝塔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情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宝塔区范围内2008年以前和2008年以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补偿安置标准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阐述、对比,从法律制度和经济利益两个方面对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为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济等制度体系提供借鉴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思路;第二章重点从征地程序、补偿安置、社会保障三个方面阐述了延安市宝塔区集体土地征收的基本情况,并对征地参与主体进行博弈分析;第三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的总体思路、改革内容及运行机制;第五章是结论和建议部分。研究表明:集体土地征收完全受地方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开发商)左右,现行征地程序难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补偿方面,以“适当补偿”来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仅仅考虑了对农民以往投入的补偿,未考虑未来收益;在安置方面,忽视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特别是生产安置;在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文件未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难以实施,且相关保障体系仍不健全,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在社会救济方面,未建立相关救济制度,被征地农民在遇到征地纠纷时,只能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而在信访局得到的结果仅仅是政策解释。因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拓宽安置渠道,最大化的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