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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的区位选择中,斯里兰卡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开放的经济环境越来越成为投资者青睐的对象。但投资必然伴随着风险。只有充分了解东道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法律环境,才能规避对外投资风险。在外资准入方面,斯里兰卡的明列禁止领域虽然很少,但很多行业的外商投资都要经过投资委员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个案审批,且这些审批标准经常是不透明的,尤其当涉及重大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获得整个内阁的批准,这常常会让普通的商业投资带上政治化的色彩。相较其他亚洲国家,斯里兰卡有着复杂的税种和较高的税率。税收优惠偏向鼓励出口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以及在北边和东边省区的投资。但鼓励性税收优惠的履行要求较高,且优惠的形式过于单一。斯里兰卡内战结束后许多战争遗留问题仍需解决,存在着较高的政府违约、政治暴力等投资的政治风险。但中斯双边保护投资协定签订于1986年,许多规定都已经过时,不能顺应新的投资需要,急需要修订。此外,中斯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发展中国家成员,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中国企业完全可能也有必要利用MIGA分担风险,但遗憾的是,MIGA至今尚未向中国企业签发过正式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