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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转型的时期,传统的全能型政府逐渐向多元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商会作为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因其本身所具有的民间性、自治性、社会性,使它天然地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职能的沟通者和联系者。从国内外的研究实践来看,市场经济成熟度越高,市场经济体制越完善,就越需要商会组织发挥中介作用。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综述,首先运用公民社会、社会治理、公共领域等理论,就商会参与民营经济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以南通市为例,通过数据和图表客观说明南通商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和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并从商会的功能出发,阐述了南通商会参与地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助推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区域经济集群扩散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接着提出地方商会组织在参与民营经济领域活动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分析研究地方商会在参与民营经济发展中所面临问题的原因。最后在吸取先进地区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三个可行性的对策建议:一是简政放权,推动商会组织民间化;二是推进法律体系建设,切实建立商会的法律地位;三是加强引导,促进商会组织自我管理能力的增强。本文还就商会经济这一新型经济形态提出思考,对商会在今后参与地方经济发展进行探索,以期更好的发挥商会优势,为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