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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世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刑罚权涉及了制刑权、量刑权、行刑权、求刑权等四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这几个问题可以说是在我国法制进程不断前进、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律运作不断规范、法律思想不断深入的今天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当前国家在不断的强调依法治国,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而刑罚权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近年来虽然法制进程不断加速,但个别地方仍然出现了一系列违背刑罚权、肆意践踏刑罚权,不尊重刑法、法律的恶性事件,其造成的影响极为恶劣,给人民群众造成的伤害无法言喻,所以研究刑罚权问题就可以通过实践发现并纠正刑罚适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同时研究刑罚权问题也可以为刑罚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出一些观点和看法。本文以刑罚的起源作为引导,通过介绍刑罚权的四个基本问题来对刑罚权基本问题进行简单的思考,这些基本问题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关于这几个权力又具体的介绍其概念、含义、意义、历史发展、权力内容及目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此来引入接下来将要思考的问题。通过研究刑罚权的基本问题探讨刑罚权的根本任务:惩罚罪行、公正公平、改造罪犯。在第二章首先论述惩罚罪行的基本含义和其存在的理论基础,惩罚罪行从古至今存在着神意报应说、道德报应说和法律报应说三种学说;其次是对公正公平的基本含义、存在发展的理论依据的论述,得出公正公平的具体体现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最后对改造罪犯的基本含义、理论观点和具体手段进行论述,对犯罪思想、恶习改造说,主客观统一说,人格改造说和综合改造论的观点一一进行评析,进而提出当前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即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和狱政管理。通过对刑罚权基本任务进行分析,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第三章提出当前的刑罚权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改造完善的内容:法律规定、明确界限和程序完备。又分别对这几个问题加以论述,指出应规定制刑权的权力范围、规定求刑权的权力内容、规定量刑权的权力范围、规定行刑权的主体这些方面及分别在法律规定方面需要改进完善的内容;对于求刑权与量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应当在法律中明确几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具体的权力范围,避免权力浪费和交叉权力;最后对于量刑建议程序、自由裁量程序和假释行刑程序提出自己的完善意见,进而对全文进行总结。本文通过对刑罚权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以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为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对促进我国刑罚权的发展和研究以及适用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