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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类型的水源地中,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涉及人口多、污染源反复出现、利益关系复杂、保护难度大。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运用政社互动治理的方式来保护水源地,但从实践效果来看,政社互动机制运作并不是十分成熟,急需新的理论指导。然而,国内外关于水源地保护的研究多是从政府责任、公众参与、利益相关者等视角的研究,而关于地方治理中的政社互动机制的研究局限于从互动主体和客体及互动方式等静态要素的角度出发,无法揭示政社互动形成的动态过程和机理。因此,本文以互动治理理论和社会整合理论作为研究工具,针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进行动态的系统研究。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以及定性分析法,以桂东南G市为个案,以互动治理、社会整合理论为研究视角,构建起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分析框架,即从互动主体联结机制、信息传递机制、权力配置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互动意向与行动转换机制、互动效率和秩序保障机制等维度系统分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G市政府在多方面和农村社会主体进行互动,如引导农村社会主体成立农村用水者协会和制定水源地保护村规民约、建立政社信息互动平台、动员农村社会主体参与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等,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初显成效。但是,仍面临着主体联结机制松散、信息传递机制断裂、权力配置机制缺乏弹性、利益协调机制乏力、互动意向与行动转换机制滞后、互动效率和秩序保障机制失灵等方面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政社间的互动意愿和联结能力不强、政府信息传递的单向性以及回应性不足、政社间的权责分配不合理、政社间的利益关系分化、政府动员力度及其持续性不足、刚性互动规则及柔性互动平台匮乏。为此,建议增强政社间的互动意愿和联结能力、建立全方位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合理配置政社间的权责、协调和整合政社间的利益关系、推动互动行为的持续性和制度化发展、健全刚柔结合的互动秩序保障机制,以系统优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促进政府和农村社会主体形成合力,助力于保障人们的饮水安全。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以及定性分析法,以桂东南G市为个案,以互动治理、社会整合理论为研究视角,构建起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分析框架,即从互动主体联结机制、信息传递机制、权力配置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互动意向与行动转换机制、互动效率和秩序保障机制等维度系统分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G市政府在多方面和农村社会主体进行互动,如引导农村社会主体成立农村用水者协会和制定水源地保护村规民约、建立政社信息互动平台、动员农村社会主体参与水源地环境污染整治等,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初显成效。但是,仍面临着主体联结机制松散、信息传递机制断裂、权力配置机制缺乏弹性、利益协调机制乏力、互动意向与行动转换机制滞后、互动效率和秩序保障机制失灵等方面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政社间的互动意愿和联结能力不强、政府信息传递的单向性以及回应性不足、政社间的权责分配不合理、政社间的利益关系分化、政府动员力度及其持续性不足、刚性互动规则及柔性互动平台匮乏。为此,建议增强政社间的互动意愿和联结能力、建立全方位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合理配置政社间的权责、协调和整合政社间的利益关系、推动互动行为的持续性和制度化发展、健全刚柔结合的互动秩序保障机制,以系统优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政社互动机制,促进政府和农村社会主体形成合力,助力于保障人们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