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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作为国家“十三五”规划期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壮举,主要通过空间位移、规整空间安排来构建多层次社会关系,从而阻断贫困人口的代际传递。而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作为一个公共资源系统,供社区全体居民进行沟通交往的同时也存在非排他性和资源单位竞争性,若缺乏规范难免会出现“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处于后搬迁时代的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因其组成人口复杂、经济基础薄弱、社会资本不足等特征,在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难以形成有效的社约民规而导致治理行动极易陷入集体行动困境,导致社区公共空间萎缩和公共利益受损。但各利益相关者在社区公共空间中日积月累地进行博弈,仍会因彼此利益得到协调而选择合作的可能。奥式的公共池塘资源虽然在研究解决集体行动困境中给予了有效的第三条路径,但鉴于该理论过于注重自治权而忽略了作为外部权威的政府主体,则该理论的解释、适用力度在我国制度框架下被削弱。
有鉴于此,明确政府在构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框架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弥补单一路径失效问题,以界定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社区公共空间及政府角色的概念为逻辑起点,充分吸纳学科理论资源,选取G市易地扶贫搬迁的最大安置项目L社区,通过文献分析法与调查研究法来分析了L社区的形成背景、基本情况、社区公共空间集体行动困境概况以及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政府的应然角色,分析政府在L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存在制度存在供给盲区、培育自治力量成效不佳、治理手段过于行政化及治理监管缺位等问题,并深入剖析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失序存在政府职能社会化程度不高、管理系统的价值失范、社区社会资本存量不足及文化堕距的普遍存在等诱因,从而为扶正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秩序并促成有序的集体治理行为,探讨出相应的治理框架。在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分析框架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政府通过新制度的外部供给实现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和多元主体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夯实社区公共空间自治行动中可信承诺的培育基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解决社区自治行动中公约的实现难题,即把政府角色界定为多维制度供给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培育者及制度执行的外部监督者。综上,提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政府角色的重构,旨在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各主体能走向合作,形成有序的集体行动提供另一种思路和可能。
有鉴于此,明确政府在构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框架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弥补单一路径失效问题,以界定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社区公共空间及政府角色的概念为逻辑起点,充分吸纳学科理论资源,选取G市易地扶贫搬迁的最大安置项目L社区,通过文献分析法与调查研究法来分析了L社区的形成背景、基本情况、社区公共空间集体行动困境概况以及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政府的应然角色,分析政府在L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存在制度存在供给盲区、培育自治力量成效不佳、治理手段过于行政化及治理监管缺位等问题,并深入剖析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失序存在政府职能社会化程度不高、管理系统的价值失范、社区社会资本存量不足及文化堕距的普遍存在等诱因,从而为扶正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秩序并促成有序的集体治理行为,探讨出相应的治理框架。在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分析框架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政府通过新制度的外部供给实现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和多元主体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夯实社区公共空间自治行动中可信承诺的培育基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解决社区自治行动中公约的实现难题,即把政府角色界定为多维制度供给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多主体合作机制的培育者及制度执行的外部监督者。综上,提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政府角色的重构,旨在为移民搬迁安置型社区公共空间治理中各主体能走向合作,形成有序的集体行动提供另一种思路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