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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族企业迅速崛起,如今已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家族企业是以血缘与亲缘关系为纽带,通常由一个家族所控制,其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于家族成员手中,从而形成了具有异质性的“家族主义”,这一特点大大减少了代理成本,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效率;同时,家族企业的利他主义会激发家族成员的责任感,相同的价值观也能促使其为了企业的利益而努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 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中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会逐渐不能满足家族企业壮大的需要,势必会面临着引入外部人力资本及物质资本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使得家族企业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保持“家族主义”的高效率治理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以我国2006-2010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首先,验证家族企业特有的“家族主义”特点可以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然后,选取“总经理来源”和“总经理持股”两个变量作为“泛家族主义”特征的代表变量,作为调节变量验证“泛家族主义”可以延续“家族主义”的优势,对提高家族企业治理效率有着显著影响,以期为我国家族企业的传承发展提供一个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