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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伴随着民主政治的发达和知情权保护而兴起的,美国在这一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在公众争取知情权的斗争和美国政府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和不自觉的重视中,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经历了一个建立与成长的过程,从最初的保密国家,到信息自由法的颁布和实施,到信息自由法的修正和其它法律的陆续出台,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从不完善走向了完善。 在美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始终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斗争和博弈,执政党和在野党的较量,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政府与民众的斗争始终充斥其中,各种矛盾错杂在一起,拨开事实的屏障,发现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进程是一场多方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博弈的根源在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公民知情权利的保护;博弈的焦点主要围绕着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保密,博弈的方式和结果主要体现在一次一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了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以及建立一个透明的民主政府,政府、民众和新闻媒体、法律界等各方面都实现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现代社会,行政权力不断扩张,而且在以国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下,国家安全和政治方针仍然影响着一国信息公开与保密平衡关系临界点的确定。然而从法理上讲,公民的知情权是宪法权利,是没有限制的,是高于行政权力的,因此,对于知情权的保护代表的历史前进的方向,在诸多利益的博弈过程中,公民的知情权被提出,被重视,政府信息从保密走向公开,制度也日渐趋向完善,尽管时有反复,但是当不住历史前进的车轮。这正是历史进步的方式,历史的进步正是在一次一次的斗争中体现出来的。对于尚未制定信息公开法的国家来说,关键的问题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公民的知情权,并界定清楚诸项权利义务和例外信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