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探讨3-4月龄完全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超重的危险因素及发育状况,为儿童肥胖的早期干预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方法于2009年7月-10月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童保健科及市北区妇幼保健所选取符合条件的3-4月龄婴儿342名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184例(53.8%),女158例(46.2%),男女之比为1.16:1。对抚养者采用自制的生长发育情况调查问卷进行一般情况及婴儿超重危险因素调查,对婴儿进行体格生长测量和Bayley发育状况测查,按照喂养方式的不同将受试对象分为完全母乳喂养组(162例)和非完全母乳喂养组(178例),采用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探讨完全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超重的危险因素。结果①婴儿超重的流行学状况:3-4月龄婴儿超重检出率为17.5%,其中男童超重检出率为16.3%,女童为19.0%,不同性别婴儿超重检出率无差别(χ2=0.423,P=0.515)。完全母乳喂养婴儿超重检出率(22.2%)高于非完全母乳喂养婴儿超重检出率(1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457,P=0.035)。男童完全母乳喂养组超重检出率高于非完全母乳喂养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108,P=0.013),而女童两种不同喂养方式的超重检出率无差别。②3-4月龄婴儿发育状况:完全母乳喂养组超重婴儿的精神运动发育指数得分(104.29+6.486)低于体格正常婴儿(108.96±8.133);非完全母乳喂养组超重婴儿的精神运动发育指数得分(106.60±3.373)也低于体格正常婴儿(108.46±6.299),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两种喂养方式超重婴儿的Bayley发育测试项目具体通过情况存在差异,完全母乳喂养婴儿“手碰手玩”、“接近环“和“尺侧手掌抓方木”通过情况高于非完全母乳喂养婴儿(P<0.01;P<0.05;P<0.05),而“双手张开”项目通过情况低于非完全母乳喂养婴儿(P<0.01)。③完全母乳喂养婴儿超重的危险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父亲文化水平高,经阴道分娩,每次喂养时间长,喂养间隔时间短及夜间喂养次数较多是3-4月龄完全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超重的危险因素。结论3-4月龄婴儿超重检出率较高,超重婴儿与体格正常婴儿的发育情况存在差异。父亲文化水平高,经阴道分娩,每次喂养时间长,喂养间隔时间短及夜间喂养次数较多是完全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超重的危险因素。预防儿童肥胖需从儿童早期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