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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作为民生“兜底”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为农村贫困人群基本生活支起最后一道安全网,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国务院于2007年7月1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低保制度在全国全面建立,经过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农村低保政策整体执行效果明显,但是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各地存在着差异性,低保政策在落实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低保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存在偏差,影响了低保制度的健康运行。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会导致政策在执行方面产生不同的效果。在河北省的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在全省处于中等发展水平,低保制度覆盖面广,低保政策执行经验较为丰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低保政策执行问题也具有典型性。通过整理分析我国学者对农村低保政策的相关资料,对河北中部地区L县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在河北省经济中等发达地区,低保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主要表现为“边缘户”界定困难、民主评议功能减弱、“应退未退”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关系保”“骗保”等违规低保状态,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细致研判政策落地障碍,建议首先完善低保政策执行规范,合理运用家庭经济核查方式,加强低保政策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度;其次提高政策组织完善度,增强政策执行效力;第三加强对提高农村居民参与度与监督,促进目标群体的精准识别;最后纠正错误的救济观念,加强农村经济的发展,达到政策环境的优化。以此来解决问题,强化低保政策在农村的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