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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旅游研究论域中,文化商品化理论是最具有影响力和最具有争议的理论之一。尽管研究者众多,但对其的研究仍可进行深度的拓展。通过经验调查,本文提出“制造景观”这一分析性概念,用以表征出传统文化等同于商品开发的过程。本文旨在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的村寨文化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为何以及如何演变为一种制造出来的旅游景观,即景观制造的原因、过程、机制及后果。重点在于探讨一个特定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的权力、资本和地方的关系,商品、景观与文化的关联及乡村旅游的本质。此外,本文还提出了“主体间性的诗意化栖居”是乡村旅游本质的观点。就文化商品化理论而言,该理论存在研究方法上的极端二元性和研究内容上的“弱介质化”和“行动者缺场”的问题。在方法论层面,文化商品化将传统与现代、城市与农村进行简单的二元对立,忽视了两者之间的融通性,从而陷入到二元对立研究范式的困境。在研究内容上,文化商品化理论遵循从东道主和游客出发来开展研究的传统路径,因过于注重分析“商品化谁”和“为谁商品化”等商品化的前端和后端的研究而忽视了“如何商品化”这一商品化过程和机制的探讨,因过于注重分析游客和东道主而忽视了对权力和资本等强介质对商品化过程的“操控”。同时,该理论因其携带有站在东道主的角度进行呈现目的地的挤压和商品化的意蕴,这样就未能体现出行动者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旅游介质和行动者这两大视角就使得具有行动者意义的文化商品化研究成为可能。就乡村旅游本质而言,众多学者通过对其概念和动力机制的研究后形成共识,他们认为文化性和乡土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而笔者认为这两大特征只是乡村旅游的表象而非本质。现象学是关于事物本质和根源的一门学科,有助于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同样,它对于乡村旅游本质的定位有重要帮助。而海德格尔是其中一位,他提出人存在的本质就是“诗意的栖居”。受益于此,笔者将乡村旅游看成是当地人长期栖居和游客短暂栖居的生活方式,提出了“主体间性的诗意栖居”是乡村旅游的本质的观点。近年来,对少数民族旅游地的开发类似于景观的制造,“景观制造”是本文对少数民族旅游开发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其内涵是指地方习俗、文化、族群生活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等在权力和资本的指挥下将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连根拔起的过程,最终导致游客和当地人的“主体问性的诗意栖居”受阻。地方政府对旅游地进行“确权”,资本采取系列手段对其进行打造。政府将“局外人”对景点的探索和兴趣通过权威评价后而正式对其开发,并赋予景观化过程以地方发展利益的政策性框约,而资本则采取规划、区隔、轰动、遮蔽、仪式化和淡出等“组合拳”的编码策略对其进行具体的布景实践。无论是对于游客还是当地人,剥削和反抗同时存在,共识和异质并存。总之,景观社会是由权力和资本的诠释、筹划和实践的,是通过国家重新塑造乡村社会的想象和制度结构强制性的安排以及部分游客和村民赞同、同意甚至合谋而达成的集体产物,而部分当地人和游客通过暴力和非暴力方式实现着自下而上的反抗。景观社会导致当地人家园感的丧失、文化的断裂、日常生活的去政治化,游客的闲忙和自我实现的受阻以及产销分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