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了解江西省农村地区成人慢性病患病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探讨慢性病患病的影响因素,评价不同经济收入人群慢性病患病的公平性,分析影响慢性病患病不公平性的因素,为制定江西省农村地区成人慢性病的防控策略、改善农民慢性病患病的公平性、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江西省3县9乡镇27行政村,每村随机抽取70户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2003-2004年开展基线调查,分别于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和2014年进行五次追踪调查,本研究选取其中年龄≥18岁的成人作为研究对象。以患病率和年龄标化患病率描述慢性病的患病状况,利用χ2检验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对慢性病患病率进行影响因素分析;运用七类分组法,以集中指数(CI)和不平等斜率指数(SII)作为公平性评价指标,并采用集中指数分解法对慢性病患病不公平性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结果:1、慢性病患病率:基线、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样本人群的年龄标化慢性病患病率分别为14.10%、10.10%、11.34%、9.22%、9.29%、7.68%,六次调查慢性病患病率总体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χ2=173.447,P=0.000)。2、慢性病患病率的影响因素:使六次调查样本人群慢性病患病率升高的因素包括年龄逐渐增大(OR=1.618)、女性(OR=1.085)、职业为农民(OR=1.513)、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OR=1.553);使慢性病患病率降低的因素有:调查年份为2006年(OR=0.579)、2008年(OR=0.561)、2010年(OR=0.431)、2012年(OR=0.457)、2014年(OR=0.387),较高文化程度(OR=0.851)、较高家庭人均年收入(OR=0.962)和劳动力(OR=0.729)。2014年慢性病患病率的影响因素为年龄(OR=1.657)、性别(女性OR=1.217)、职业(农民OR=1.909)、婚姻状况(离婚或丧偶OR=1.857)、是否劳动力(劳动力OR=0.640)、吸烟(OR=1.656)和饮酒(OR=1.133)状况。3、慢性病患病公平性:六次调查CI值分别为-0.100、-0.059、-0.086、-0.168、-0.159、-0.131,其绝对值在0.1周围上下波动,2012年最大;SII值分别为-0.436、-0.555、-0.757、-0.508、-0.479、-0.791,其绝对值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4、慢性病患病不公平性的贡献因素:基线调查、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增加慢性病患病不公平性的因素分别为离婚或丧偶(贡献率67.92%)、年龄(66.54%),离婚或丧偶(119.69%)、年龄(51.09%)、女性(13.05%),年龄(89.36%)、离婚或丧偶(31.40%)、在婚(13.50%),离婚或丧偶(104.59%)、年龄(65.93%)、农民(14.86%),离婚或丧偶(64.78%)、年龄(44.02%),年龄(45.04%)、吸烟(35.88%)、饮酒(26.23%)、离婚或丧偶(17.41%)。结论:1、江西省农村地区成人健康状况较好,慢性病患病率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提示新农合的筹资水平逐年增加,其补偿力度也不断加大,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逐渐得到缓解。2、年龄是慢性病患病率的主要影响因素,随着年龄的增大,慢性病患病率不断升高。吸烟和饮酒是慢性病的危险因素。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是老年人群,同时还应加强对女性、农民、低文化程度、离婚或丧偶以及非劳动力人群的健康关注,针对有吸烟和饮酒等不良行为习惯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3、江西省农村地区成人慢性病患病公平性的总体状况良好,但经济收入水平对慢性病患病状况仍有一定影响,慢性病更倾向于低收入组的人群。未来仍需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提高低收入人群医疗服务的可及性。4、年龄、离婚或丧偶是慢性病患病不公平性的主要贡献因素;吸烟和饮酒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慢性病患病的不公平程度;高文化程度、劳动力改善了慢性病患病的不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