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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和保持一个有效的竞争政策。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或者是为了逃避竞争的压力,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限制竞争的自然倾向。国家必须制定保护竞争的政策,竞争政策的目标与任务是保护和促进竞争,使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发挥有效的调控功能。竞争政策的制定依国情不同而各异。国家的竞争政策和竞争法都是为了维护本国市场的有效竞争。然而,随着企业的跨国活动,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一个国家的竞争政策完全可以对国际经贸活动产生重大的影响。有些限制竞争即便完全是由一国企业实施的,因为会影响外国产品进入市场,也会引起国家间的利益冲突。竞争政策在上述意义上已经不再是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成为了国际性的问题。竞争政策和 WTO 的共同目的在于促进和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制度。WTO 的任务是建立以自由和开放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制度,竞争政策的任务既涉及国内市场,又涉及国际市场。美国为扩大其市场准入程度而最早向 WTO 提出竞争政策问题。1996 年,欧盟和日本在新加坡部长会议上也提议对贸易与竞争政策问题进行讨论。同年,新加坡部长会议决定成立“贸易与竞争政策互动工作组”,以研究“成员提出的有关贸易与竞争政策间关系的议题,包括政府及私人企业的各种反竞争措施,并确定 WTO 应进一步考虑的其他相关问题。”此后,工作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工作组对 WTO 竞争规则的基本原则和框架没有达成具体结论。2001 年底,多哈部长级会议正式将贸易与竞争政策问题列入新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并指示工作组在第五次部长会议前澄清竞争政策规则的核心原则、核心卡特尔规定及自愿合作机制,并与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国际组织<WP=4>合作,通过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成员逐步加强竞争机构。 本文从竞争政策的基本含义出发,论述了各国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反竞争行为的类型,如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家援助及企业合并等。 进而以经济全球化为切入点,提出在现代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竞争政策不仅要规范一国国内的限制商业行为,还应综合国内外各种限制性商业做法可能产生的交叉影响效果,考虑国际化这一趋势。世界上各国制定的竞争法的实质条款和程序规定并不是一致的,而是大相径庭的。各国竞争政策的不同导致了各国在制定竞争法时采用了不同的法律体系。许多企业限制竞争是由跨国公司实施的,具有国际性影响,它们可能会涉及到若干国家的司法管辖权,受到许多国家法律的制约。有些限制竞争即便完全是由一国企业实施的,因为会影响外国产品进入市场,也会引起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同时各国竞争政策冲突也日趋激烈。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化趋势的影响因素,如跨国公司以独占或排他性经营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以此建立其在东道国的垄断地位和支配市场的权利。反倾销的国际替代,跨国技术联盟的形成等。因为 WTO 的宗旨与竞争政策目标的一致性,竞争政策被列入WTO。文章阐述了竞争政策与国际贸易活动的联系,评析了竞争政策领域迄今的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阐述了 WTO 成员方特别是欧盟、美国、日本和加拿大以及发展中国家关于竞争政策多边协议的立场。通过分析本文提出了 WTO 竞争政策多边协议中应包含的内容。在此背景下,本文着重分析了中国竞争现状,例如卡特尔的现状,滥用市场支配力的现状,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及行政性垄断现状。进而提出中国应有的立场和对策,中国应当积极参加 WTO 关于竞争政策多边协议的谈判,并在这个大背景下,抓紧制定反垄断法,竞争政策是国家的长期策略,而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注重竞争法和竞争政策的研究将是中国竞争法学者的又一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