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研究旨在探讨英国高校所实施的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内涵。主要研究目的有五项:(一)探讨英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各阶段发展过程。(二)探讨英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学分累计类型。(三)探讨英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学分互认类型与限制。(四)探讨英国实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高校。(五)探讨英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目前问题所在及未来发展趋势。为达成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采用历史研究法与文件分析法,将相关文件做一系统化的探讨、分析与批判。本研究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陈述问题背景、研究动机与目的、研究方法与步骤、及研究限制;第二章探讨英国高校实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三章探讨英国高校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理论基础;第四章探讨英国高校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内涵;第五章则根据上述各研究内容及结果,提出结论与建议。本研究结论归纳如下:一、英国高校实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发展过程,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63年到1985年为初创时期,第二段1986年到1992年为国家学历颁授委员会时期,第三阶段为1992年以后的蓬勃发展时期。二、由于英国高等教育具有高度自主性及地理上的差异甚大,因此,高校实施学分累计制度可分为三种类型。三、学分互认如果加以分类,主要可区分为下列数种:(一)地区性学分互认。(二)大学的间的学分互认。(三)大学内部的学分互认。(四)继续及高等教育间的学分互认。(五)国际间的学分互认。在学分互认的限制上,则各高校的规定不一。学士学位的学分互认上限介于毕业学分的50%到75%之间;硕士学位的学分互认上限则介于毕业学分的1/2到2/3之间。四、英国各地区的高校则有六十五所以上实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五、英国高校实施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多年以来,大部分都沿用国家学历颁授委员会的模式,但是各校在实施规则上却仍然存在差异。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缺乏一致的定义(二)继续教育体系与高等教育体系的学分制度不同(三)高校对学分互认的存疑(四)高校高度自主。六、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的未来发展则是在高等教育质量确保机构的持续推动的下,计划在2000年10月率先在苏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实施;英格兰及北爱尔兰则于2002年实施。根据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一、英国高校应通过会议取得学分累计与互认制度相关定义的一致二、继续教育机构与高等机构间应建立更密切的合作关系三、高校对学习结果应采取阶梯式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