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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创新是一个新兴的名词,它是既要社会经济发展又要保护环境并使其不受污染的产物,它是国外在环境保护陷入困境而进行技术方向调整时提出的。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绿色产品创新,即开发各种能节约原材料和能源、少用昂贵和稀缺物资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以及在使用后不危害、或少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产品以及易于回收、复用和再生的产品的创新活动;一类是绿色工艺创新,包括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产生的清洁工艺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两方面的创新活动,绿色工艺创新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从而降低工业活动对环境的威胁,且可降低资源利用的成本、降低物耗,使产品在质量和成本上都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1目前,绿色技术创新为开发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开拓未来市场和发展绿色产业创造了机遇,并已成为发达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1994年7月,美国政府发布“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技术”报告,首先指出绿色技术要利于实现国家目标,绿色技术创新的核心是预防而不是治理。德国也一直致力于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社会经济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绿色技术创新成功范例之一就是开发“绿色电视”,它具有耗电少、电磁辐射低、使用材料种类少且便于回收利用等特点。加拿大联邦政府早在1993年就制定出绿色技术创新计划,并被列入联邦重大科技计划。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运用先进技术节约能源和资源,倡导以绿色技术推动绿色革命,日本的绿色技术已同其电子技术、汽车技术并列世界三大领先技术。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引起了世界关注,但这种增长是以牺牲部分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我们对资源的消耗量大于GDP总量比我国多两倍的日本(石油除外)。在资源和环境日益缺少的今天,作为微观经济基础的企业能否持续发展,实际上取决于生态可持续,经济可持续和社会可持续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结果。需要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子系统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企业重视生态资本经营,建立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开发绿色技术,积极推行绿色技术创新。而当前由美国而起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更迫切地要求中国加快绿色技术创新的步伐。在这波国际金融危机之下,西方人开始反思,他们认为:这些年,他们的制造业流失了,就业下降了,核心竞争力也下降了,于是不得不用虚拟的金融资本来赚钱。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化令本来预期中的良性循环变成了恶性循环,终于酿成了这次金融风暴。在这样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可能重振本土制造业,出现贸易保护主义。绿色贸易壁垒是西方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举措,它的出现和推行已经给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据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一份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受阻,其中23亿美元的商品在数量和价格上受到影响,纺织行业受到“绿色壁垒”的影响最大。为此,我国企业必须通过积极推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来促进产业升级,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由于技术创新的溢出效应,决定了政府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技术创新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质。技术创新实质是技术知识的生产过程,创新的成果无论是以新产品、新工艺、还是新组织形式出现,它们中都包含了新知识。而当这些体现技术创新的载体进入市场生产流通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溢出效应,使整个社会的收益远大于私人收益,私人付出的技术创新成本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得到充分的补偿,以致缺乏参与此类活动的动力,纯粹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无法解决外部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通过激励加以解决。另外,技术创新也具有非排它性,享有技术创新权的企业的技术经常被别的公司或者社会“免费搭便车”地使用。免费得到溢出技术的企业在原来的技术的基础上加以模仿、创新、提高、生产的产品还可能抢占技术创新的企业的市场,对前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也造成企业创新投资积极性的不足。因此,在遇到市场机制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功能扭曲时,政府就有必要介入其中,采取各种激励和措施保障创新企业的利益,保护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其次,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需要政府来化解和承担部分风险。与使用成熟的技术相比,技术创新要经过多阶段,且不确定的程度较高。其中包括了研究开发的不确定性、试验和试生产阶段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等。这些不确定性使企业创新行为面临较大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技术创新的进程。政府必须用非市场的方法培植有利于技术创新的适宜环境,在总体上对科学技术知识的生产、扩散及其应用进行规划指导,制定政策措施减少不确定性的干扰,减轻企业的创新风险。再次,绿色技术创新的特殊性,更需要政府来引导、约束企业的技术创新的方向。绿色技术与非绿色技术相比具有特殊性。非绿色技术都存在一定的外部负效应,其应用的结果会带来生态环境一定程度的恶化,而绿色技术是一种富有外部正效应的技术,应用绿色技术能维护或改善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生态生产力,对社会和环境有明显的效益。但在绝大部分环境资源产权尚未界定,仍然是无偿使用的制度环境下,非绿色技术使技术使用者的收益大于成本,而绿色技术应用的社会效益则大于绿色技术使用者所能得到的直接收益。它不能使创新者获得技术创新的全部效益,相反它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在市场竞争中不具有优势。现有的制度安排没有为企业提供正确的预期,不能使选择绿色技术创新模式的企业的要素获取不低于其机会成本的报酬率,同时也没有提供与选择传统创新模式的制造商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尽管绿色技术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企业在选择技术创新模式和方向时,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在利润最大化的约束下往往不会选择绿色技术创新方式。最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有限能力,决定了政府在绿色技术创新中必然扮演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主要可以分为产权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社会激励和企业内部激励等几大方面。但是由于上述绿色技术的特殊性,资源配置往往存在“市场失灵”现象,产权激励和市场激励作用不够明显,因此政府激励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具体来说,包括企业外部方面(如政府法令强制、污染纠纷、法律的预期影响等)和企业内部方面(如节约成本的需要、企业家环境意识、扩大市场份额需要、劳动保护需求、企业形象的树立等)。研究表明,在诸多激励因素中,政府的政策法规是推动我国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首要激励源。财税政策的运用是政府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手段。本文从政府绿色采购、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以及环保税的实施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深入分析了政府应如何通过运用财税政策促进绿色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