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收入分配问题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问题,而公平与效率是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经常探讨的重大课题。如何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公平与效率,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公平主要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环节缺一不可。效率与公平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性主要表现在:不能过分追求效率或是追求收入均等,否则,将会导致公平或者效率的缺失;统一性表现在:效率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公平反过来又能促进效率的进一步实现。西方经济学家关于效率和公平关系的理论主要有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和公平与效率兼顾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我党主要领导人对公平与效率问题都做过不同阐述,这些为我们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我们是在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走向成熟的,期间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改革开放前我们推崇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理念,损害了效率。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国家调节二者关系的指导思想也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不断调整:改革开放之初的否定平均,强调效率,转为后来的“兼顾效率与公平”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转到现阶段的“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再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我国现阶段在收入分配领域效率与公平问题突出表现在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趋势。这种状况集中体现在社会阶层、城乡、地区、行业这四个方面的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形成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既有制度的因素,也有体制、政策的因素。解决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领域中效率与公平问题,就要在马克思主义公平与效率思想的指导下,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家的有关理论,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采取相应的对策。一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不仅要体现效率,也要更加注重公平分配;二是在再分配领域,要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只有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两方面来规范收入分配政策,注重实现社会公平,公平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才能从失衡走向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