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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制建设领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尽管法制建设的成绩斐然,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但是我国从农耕文明发展而来的乡土社会,一些民间的习俗和规则仍作为处理纠纷的重要方式。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现阶段如何看待民间法解决纠纷问题。民间法是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流传下来的定纷止争的一系列传统文化和制度,它的精神是以“和”为核心的礼制思想,意在塑造和维持一种稳定的社会伦理秩序。民间法是我国传统社会解决纠纷的一种规则,它表现为多种形式。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对应只具有学理上的意义。民间法的比较优势首先是擅长解决熟人社会的纠纷,在解决纷纷的时候避免伤及双方的情面;其次是它解决纠纷的方式很多;再次就是较国家法而言,利用民间法解决纠纷的成本要低很多;总之,民间法能够高效率地解决熟人社会的一般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民间法解决纠纷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形成从外部对民间法形成了一种挤压,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法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落后因素。但是,民间法仍然有存在的空间,特别是在我国边远地区甚至在城市的一些社区。以现代的社会生活视角审视这些民俗习惯和规则,民间法未必完全是落后愚昧的。巩固民间法解决纠纷的成果,探索民间法解决纠纷的新方式,充分利用民间法的优点,克服它的弱点,发挥它的利导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