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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调查法等方法,对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初步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和不断完善阶段。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成为政府一项基本职能;二是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政府是社会救助主体,集体(单位)补贴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扶持生产与生活救助相结合,使社会救助由简单的、低层次的“输血”式救助发展为高层次的“造血”式救助;四是福利服务与物质帮助相结合,从多个角度发挥了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作用。(2)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起以低保、五保长效救助机制为基础,以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其他部门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无缝隙、全覆盖的救助工作体系。(3)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设,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预案体系。(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打造低保“阳光工程”、“民心工程”。(3)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肥城市政府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三年规划目标”,建立运行“四级联保”新机制。(4)其它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包括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教育救助制度建设等。(4)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1)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其中农村幸福院建设及运营资金严重不足,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社会捐助的资金总额有限,对于弥补社会救助资金的不足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2)农村社会救助标准不高、范围不够明确。困难群众的收入测算困难,准确性不高等方面。(3)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发挥不充分。肥城市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基本解决了收入型贫困问题,但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存在着救助盲区和救助不充分的现象。(4)农村社会救助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部门救助不规范、政府专业从业人员队伍薄弱、农村部分养老机构载体设施利用率不高、救助主体比较单一等。(5)国外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给我们的经验启示:一是立足实际,制定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二是科学界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济。四是丰富农村社会救助形式。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应当是一个体系,需要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种类的救助需要。(6)搞好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应采取以下完善措施:(1)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督导考核。做好资金筹集机制,政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政府补贴力度,政府相关部门拓宽救济渠道。(2)立足实际,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和标准。合理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是农村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救助的重要前提。(3)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平台式”综合救助制度建设。确保部门真正沟通协调到位,充分发挥救助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4)丰富救助方式方法,实现“助人自助”。从宏观角度来看,肥城市农村社会救助可以采取一是向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二是发放实物、三是提供转介服务的方式。从具体实践操作角度来看,随着社会救助由粗放走向细致,肥城市应该发挥好“临时救助”的拾遗补缺及减缓低保的“悬崖效应”等作用。(5)建设农村救助工作从业人员队伍、强化人员素质、强化基层养老机构载体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