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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问题成为股东越来越关心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在管理者和股东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理念。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之下,不仅要求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努力,还需要更加关注股东的利益。目前较为流行的股权激励是所有者应对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所有者通过股权激励允许管理者或技术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低价或者无偿获得一部分公司股票。通过授予股票,管理者成为公司的所有者,其利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对于股权激励,从其本质上可以说是一种应对委托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即通过给予管理者适当的股份,不仅可以避免管理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公司股东的利益,还可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证研究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其中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中的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时间跨度为2009年到2012年四年。公司业绩选择综合财务指标作为替代变量,运用降维的思想,使用主成分分析法,从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四个方面选取指标合成综合财务指标。本文的研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实施股权激励和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进行比较,并使用回归分析进行检验;第二部分是对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进行研究,将股权激励总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作为股权激励水平。通过回归分析得出研究结果,结论表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并且股权激励水平越高,公司业绩越好。同时根据对控制变量的分析结果表示,国有企业的业绩表现没有非国有企业的表现好;对高管给予的报酬越高,公司的业绩越好;股权越集中,公司业绩越好;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人的公司,业绩表现要好于两者非同一人的表现。据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应鼓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学习,合理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并监督其实施,使股权激励能够真正起到激励作用,提高公司业绩。(2)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可以适当提高股权激励水平,加大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的派送股数。(3)政府应完善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让股权激励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实施,并且发挥其激励效应。(4)政府还应适度放开对市场的管控,减少国有资本对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5)除了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以外还可以采取提高高管报酬的方式对高管进行激励。(6)公司应该将股权集中,避免分散化的股权削弱大股东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