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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农业比较效益普遍较低,农村相对较为贫困,农民家庭收入不高,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村适龄劳动人口涌向发达城市务工,希望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分追求GDP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耕地的快速流失,使得部分务农人员面临无地可耕、无田可种的局面,产生了大量没有经济来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赴发达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但是,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城市户籍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导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所需的各种成本,不得不把子女留在家乡,由此便产生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 儿童正处于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最需要家长的关爱和启蒙教育,但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留守儿童缺乏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发育和智力发育;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大多存在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政府扶持力度不足、教育资源匮乏、社会关注度较低,导致基础教育供给不足,部分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实际问题都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的文化水平不高,较为自闭孤立,甚至偶尔会伴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人们眼中的“不良少年”、“问题少年”。这些现象近年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从留守儿童现象产生的背景入手,分析了研究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益保障的意义所在;在借鉴国内外近些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一是重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作用;二是引入企业、非营利组织、乡镇农村社区的作用。介绍了留守儿童的概念,以公共物品供给理论、责任政府理论等相关理论为基石,分析了湖北省襄阳市B县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益的现状和问题,以及政府现行的措施及不足,进而提出四条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学校的保障作用、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并重视三者的协同作用;在此基础上,考虑引入其他社会组织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最终由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